2月26日,新加坡衛生部發表聲明稱一對中國夫妻因謊報旅行史被起訴。男子爲武漢人,于1月22日抵達新加坡,1月31日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兩人謊報了1月22日-1月29日的行蹤,此外妻子還在隔離期間向衛生部提供虛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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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當前,總有一些抱有僥幸心理之人,不主動報告行程史、接觸史、發熱史,不自覺居家隔離、到處亂跑,發病後不及時就診,最終害人害己,導致更多人被隔離甚至感染。
疫情蔓延之下,今年春運時間被拉長,近期仍是返城高峰,人口流動密度加大。與此同時,近期也是疫情控制關鍵期。
鍾南山院士在17日的采訪中表示:湖北以外全國新增確診病例總數已連降13天,可以看出中央強有力的幹預措施起了效果,“現在有沒有達到峰值我們還在看,估計差不多了。到了峰值不等于到了拐點,也可能隨著(節後)返工的大流動,會不會再出來一個峰,我個人的估計大概不會。”
他認爲,疫情在2月下旬達到峰值,4月前有望結束。這顯然與各地采取的嚴防措施密不可分。但如果在返工潮關鍵時期出現纰漏,將可能引發疫情反彈,讓前期努力付諸東流。
而“不報告、不隔離、不就診”的這些人,就是防疫戰中的“危險分子”。近期,各地警方相繼通報了多起確診病例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立案偵查的例子,基金君整理了其中十個典型案例。
1、“實力”坑母,兒子全家“出逃”武漢害了親媽
2月15日,北京有一位很少外出的老人到醫院發熱門診看病。醫生發現,她的胸部影像片很符合新冠病毒感染情況,最終核酸檢測結果是陽性。但老人看病時否認接觸過武漢來京人員。
那麽,老人是如何成爲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的呢?疾控人員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2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一個頗費周折的流行病學調查案例被曝光。
經查,龍崗區布吉街道確診病例付某(男,58歲)、杜某(女,55歲,付某妻子)于1月21日自駕到湖北天門探親,1月24日返回深圳。
回深後,付某、杜某不僅不遵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登記申報等相關要求,頻繁外出活動,且在面對社區工作人員走訪時故意隱瞞曾到過疫情發生地的事實。
2月4日開始,兩人先後出現咳嗽、發熱等症狀,至2月10日才自行就醫。2月14日,兩人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由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收治。
除上述兩人外,龍崗區平湖街道還有一男子同樣因隱瞞從湖北返深事實,導致72名居民和3名社區工作人員被隔離觀察。
經查,龍崗區平湖街道確診病例黃某(男,37歲)于1月18日自駕到疫情發生地探親,1月24日返深。回深後,黃某不僅不自覺居家隔離,且多次外出與他人接觸。
雖然社區工作人員多次上門走訪,但黃某一直故意隱瞞從疫情發生地返深事實。2月5日,黃某因發熱、咳嗽等症狀就醫時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
2月15日、16日,龍崗警方先後對付某、杜某及黃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截至目前,深圳龍崗已有4名確診病例被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3、一人致16人感染,治愈出院即被警方帶走
2月11日,山東濰坊的一名確診患者張某芳成功治愈出院,這本該是一個好消息。然而在醫院大門口,“迎接”他的卻是民警和警車。
此前,張某芳在感染後拒不配合調查,就醫時刻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致使山東與其接觸的117人被隔離(其中包括68名醫務工作者),最終與其直接或間接接觸的16人被確診。
此前1月17日至20日,張某芳離開濰坊赴安徽蚌埠,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張某芳因咳嗽、頭疼在醫院就診;2月2日核酸檢測結果爲陽性,張某芳確診。
據通報,在返回濰坊後,張某芳拒不配合當地社區調查,就醫時面對大夫問診,刻意隱瞞個人旅行史和人員接觸史,致使與其接觸的多人存在被傳染的嚴重危險。2月5日,濰坊公安對張某芳立案偵查。
4、從武漢返鄉致上百人被隔離,發熱後仍不就診
2月12日,因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山西省運城市平陸縣公安局對從武漢返鄉並確診的黃某立案偵查。
現年45歲的黃某是平陸縣常樂鎮平高村人,在武漢東運制版有限公司銷售部門任負責人。1月21日,黃某駕駛鄂A2D295車輛與家人從武漢返回平陸過年。
在明知自己是武漢疫區返鄉人員的情況下,黃某未按照相關要求主動到居住地的村支部、社區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登記和居家隔離14天。更爲嚴重的是,回家後,黃某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參加家庭聚會。
2月5日,黃某發現自己出現發熱症狀,仍未按要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室就診,而是讓其密切接觸者薛某某到藥店購藥。2月10日,黃某被確診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
由于黃某隱瞞真實情況,其行爲造成與其接觸過的24人被集中隔離觀察、85人被居家隔離觀察的嚴重後果,因此被警方立案偵查。
5、一家人都被感染,卻拒絕透露活動範圍及接觸史
據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2月5日通報:2月4日,海珠區公安分局依法對余某(男,33歲,已于1月31日確診,現已被隔離收治)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1月23日,余某的妻子闵某童(31歲)在已經出現咳嗽、發燒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的情況下,仍自駕車與父母從疫情發生地返回廣州市海珠區家中。
到穗後,余某與家人于1月27日至31日先後前往醫院就診,並被確診感染。海珠區疾病控制中心在獲悉檢測結果後,曾致電余某,告知其及家人檢測結果均呈陽性,並要求其配合執行衛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
但余某在街道與物業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卻刻意隱瞞家人曾出入疫情發生地,以及一家人檢測結果均已呈陽性的事實,且不配合工作人員爲其兒子測試體溫,此外還拒絕透露自己及家人的活動範圍和人員接觸情況,其行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6、武漢返鄉男子謊稱來自菲律賓,致4000余人隔離
2月2日,福建省晉江市英林鎮通報一起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感染多人。隨後,該確診患者被警方立案偵查。
據當地英林鎮嘉排村發布的《致嘉排村廣大村民的一封信》介紹,該村出現家庭聚集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人明知自己來自武漢,卻對群衆謊稱來自菲律賓,未按規定進行居家隔離,還幾次參加宴席,頻繁外出活動。
據悉,確診病例曾參加過1月21日民俗遊祿活動和22日的民俗宴請活動。另據新京報報道稱,該男子參加的進主宴請(閩南習俗)共計3000余人,參加的東石鎮婚宴近千人,均被要求居家醫學觀察。
7、五次隱瞞涉疫旅居史、不戴口罩外出、隱瞞就醫史
2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對隱瞞在疫情發生地居住事實的李某昌(男,38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予以立案偵查。
經調查,1月29日,光明區疫情聯防聯控人員在了解到李某昌可能有涉疫旅居經曆情況後,上門進行核查,並告知李某昌應按防疫有關要求,隔離14天。
在聯防聯控人員先後5次的核查中,李某昌均隱瞞疫情發生後在疫情發生地居住的事實,並瞞報其于1月23日來深後多次不戴口罩外出、且于1月29日出現過咽部不適外出就醫的情況。
2月3日晚,李某昌因體溫異常被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治療,後被確診。由于其瞞報涉疫經曆和屢次無防護外出,致29人被隔離醫學觀察(其中包括2名防疫工作人員)。
8、發熱不及時就醫,陪護住院大叫大鬧
李某、夏某夫婦,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陸坊鄉人,武漢個體戶。1月20日,李某夫婦等一行六人駕車從武漢返回金溪老家,未主動向村委會報告,也不按規定居家隔離,四處聚會、打麻將,致多人受影響。
1月23日晚,夏某出現發熱症狀,體溫達39度,伴咳嗽,不及時就醫,直至24日下午才到縣人民醫院入院治療,1月27日確診。李某也于1月28日發病,1月29日確診。
李某在陪護夏某住院期間大叫大鬧,不願意接受集中隔離觀察,甚至躲藏,直至公安機關實行強制隔離。
2月2日,周某(夏某妯娌)也被確診,在接受流行病學史調查時未如實回答,隱瞞了部分接觸的人和到過的地方。
由于李某夫婦從武漢回來未主動做好醫學觀察,在調查過程中隱瞞不配合,造成同村42人隔離留觀,目前除李某同車4人確診外,還有2名村民也被確診並隔離治療。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9、不願隔離治療逃離醫院,返家乘車接觸多人
2月5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對孫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一案立案偵查。
案情顯示,1月20日,湖北武漢市某醫院從事護工工作的孫某某隨妻子、兒子、兒媳和孫女駕車返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吉安鎮。
1月21日,孫某某在吉安鎮3社吃壩壩席,期間接觸多人。1月22日,孫某某出現發熱咳嗽症狀,兒子開車送其到李渡醫院就診,後孫某某乘客車返回吉安老家,車上接觸多人。
1月23日上午,孫某某病情惡化,兒子開車將其送至南充市中心醫院嘉陵院區就診,醫生懷疑疑似感染,讓其隔離治療,孫某某不聽勸阻悄悄逃離醫院,並乘客車返回吉安鎮,車上接觸多人。
1月23日,工作人員將孫某某強制隔離治療。在被確診和隔離收治後,孫某某仍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軌迹,導致疾控部門無法及時開展防控工作,大量接觸人員未找回,後21人被隔離觀察,吉安鎮2、3、4社三個社區被隔離觀察。
10、不報告不隔離不及時就診,一家七人五人被確診
這是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案,7名家庭成員有5人感染並確診爲新冠肺炎。
吳某,男,24歲,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人。1月22日吳某與妻子程某從武漢乘坐動車回家,不主動報告和隔離,當天即與哥哥、媽媽同車前往家中居住,23日上午還與兄嫂三人到華潤萬家超市購物。
1月31日吳某出現發熱、畏寒、咳嗽症狀,本應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及社區居委會主動報告並立即前往定點醫院治療,但其仍在家中口服自備感冒藥。2月4日症狀仍反複發作,無明顯好轉,吳某才自行到縣人民醫院就診,被感染科隔離病房收治。
吳某來自疫情發生地,不主動報告,不及時隔離,發病後不按規定就診,除自己被確診,還導致父親、母親、哥哥、妻子感染發病,一家七人有五人被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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