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郵報》2月27日報道,華裔女子李琳溺死親生女兒案在布魯克林金斯郡最高法院宣判,判處李琳有期徒刑18年。
28歲的華裔女子李琳(Lin Li)住在紐約的布魯克林區,2016年3月13日,她兩歲大的女兒梅洛迪(Melody)不小心尿濕了褲子,盛怒之下,她將女兒帶進浴室,用手將梅洛迪的頭按進一個盛滿水的儲物箱中,直到孩子停止掙紮。她在沒有確定孩子是否有事的情況下就走出了浴室。後來發現出事後,才撥打了美國報警電話911。
據警察反映,當時他們到了現場,孩子的父親正在爲她做心肺複蘇,隨後他們立即把梅洛迪送往醫院,孩子在醫院被宣布死亡。據孩子父親交代,事發時他正在房裏睡覺。
2019年6月,李琳過失殺害女兒梅洛迪一案在金斯郡法院審理。
在法庭上,李琳有一次發言的機會,她淚流滿面,哭著說:“我知道作爲一個母親,照顧好孩子是我的責任,對于女兒的死我感到深深的自責,都是我的錯,沒了女兒我真得非常難過,不管讓我在監獄裏住多久我都願意接受。”
審判中李琳不承認自己一直將孩子的頭浸入水中,只說自己對她進行懲罰後就離開了浴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