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部發布聲明,聲稱2月17日中國南海艦隊呼和浩特艦,在關島以西380英裏處使用激光照射了美國海軍空中巡邏的P-8A反潛巡邏機。並稱這一行爲違反了2014年西太平洋海軍論壇達成的《海上意外相遇規則》。
然而,《海上意外相遇規則》並無此相應的明確規定。
人們更想了解的是,太平洋艦隊是否可以保證,這架P-8A飛機有沒有用搜索
雷達、火控雷達以及光電跟蹤設備等跟蹤、搜索、照射過中國正常航行的艦艇編隊?是否可以保證,美國軍艦在南海進行所謂”航行自由行動”時,沒有對中國的飛機、艦艇進行過雷達和光電照射?
可以預料的是,太平洋艦隊無法也不會做出上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