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月2日消息 針對“聯想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是否違反競業協議”一事,聯想集團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前聯想集團副總裁、手機業務負責人常程今天加入小米,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産品規劃等工作,向集團副董事長、手機部總裁林斌彙報。
此前聯想集團稱,常程長期奮鬥在競爭激烈的手機一線,承受了巨大的業務壓力,家庭聚少離多,基于個人身體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顧家庭的原因,常程近期提出離職。公司感謝他的巨大付出,他仍將作爲聯想移動的顧問繼續爲聯想移動業務作出貢獻。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一段時間內從業于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包括勞動者自行創建的與原單位業務範圍相同的企業。
據悉,競業協議不屬于強制簽署範疇,所以需確認當事人是否簽訂過競業協議。若簽署,則此類變動涉嫌違規,當事人需承擔協議中的賠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