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行動】省醫保局: “互聯網+”門診醫療服務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龍頭新聞訊 近日,省醫保局會同省衛健委印發《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 ”醫療服務的通知》,就開展“互聯網 ”醫療服務項目的醫保支付和價格政策作了明確。
《通知》明確,一是凡已納入醫保協議管理並經衛生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互聯網 ”醫療服務資質的實體定點醫療機構,均爲醫保支持“互聯網 ”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二是爲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參保患者提供的“互聯網 ”門診醫療服務,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三是線上與線下醫療服務實行同等的醫保支付政策,線上與線下醫療服務執行相同的醫保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准。四是線上藥品、複診診查費價格按現行規定執行,不得重複收費、分解收費。
醫保經辦機構對申請納入“互聯網 ”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的,采取網上簽約、網上備案適時補簽等方式,簡化協議簽訂手續;及時公布“互聯網 ”醫療服務醫保結算的相關接口規範,支持定點醫療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之間醫保費用申報、審核、結算、撥付等業務在線辦理;提供郵寄報銷、預約報銷、延時報銷等方式,支持參保人員報銷“互聯網 ”醫療服務費用。
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醫保在線結算的參保人員身份進行認證,醫保部門依據定點醫療機構身份認證情況確定參保人員醫療保障相應待遇資格。定點醫療機構可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按規定開展藥品配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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