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結婚總數連續第二年下滑,去年共有2萬7971樁婚事,比前年微減1.2%,離婚總數則略升1.2%,達7614起。
統計局昨天公布2016年結婚與離婚概況數據,這包括回教法注冊下的婚姻。盡管結婚總數自2014年起呈下滑趨勢,從2014年的2萬8407樁減至前年的2萬8322樁,再降到去年的2萬7971樁,但結婚率過去兩年仍持穩。去年,每1000名年齡介于15歲至49歲單身男性中,有44.4人結婚,而每1000名年齡介于15歲至49歲單身女性中,有41.6人結婚。
過去十年,國人結婚的年齡已有所推遲,男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從2006年的29.7歲增加至去年的30.3歲。而女性結婚的年齡中位數也從2006年的27歲增加到28.3歲。去年與前年的結婚年齡中位數相近。30歲至34歲是男性結婚的“高峰”階段,而女性結婚的高峰階段是25歲至34歲。
姐弟戀和異族通婚更普遍
比起十年前,“姐弟戀”或同齡夫妻如今較爲普遍。統計局數據顯示,新郎比新娘年長的比率從2006年的72.3%減少到2016年的66.4%,意味新郎比新娘年輕或與她同齡的婚姻更多。
至于離婚個案,去年共有7614起,比前年的7522起增加1.2%。當中,婚姻壽命中位數爲10年,與去年相同。較年輕已婚者的離婚比率一般比較高,但過去十年,35歲以下者和年滿35歲已婚者的離婚率差距已逐漸縮小。
45歲及以上離婚的男性所占比率從2006年的31.4%增加到去年的42.3%,在45歲及以上離婚的女性所占比率則從2006年的20%增加到28.4%。有鑒于此,離婚的年齡中位數較十年前有所上升,男性離婚的年齡中位數從2006年的39.6歲增至去年的42.8歲, 女性的中位數則從2006年的35.7歲增加到去年的38.5歲。
異族通婚過去十年更爲普遍,從2006年的15.4%增至去年的21.5%。若不包括回教法注冊的婚姻,去年異族通婚所占的比率是18.2%,與前年的18.4%相近,但高于2014年的17%。同樣的,不包括回教法注冊婚姻在內,異族離婚個案比率則從前年的14.8%微增至去年的15.6%。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在個人面簿發貼文指出,去年的婚姻總數相較于前年略低,但仍相當平穩。“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將繼續支持個人維系和強化婚姻,因爲婚姻是建立家庭和社會的基礎。婚姻對許多人而言是意義重大的裏程碑,建立一個穩固基礎至關重要。”
他鼓勵計劃結婚或剛成家的男女去參加婚姻預備課程PREP,在婚姻注冊局結婚的夫妻可參加免費的PREP午餐講座,社區內也舉辦PREP工作坊。
除了婚姻預備方面的支持,當局也通過離婚援助中心幫助離婚者,妥善照顧孩子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