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部隊去年一共接到8起阻礙緊急車輛的通報,當局因此呼籲公路使用者讓路給緊急車輛。(檔案照)
(新加坡2日訊)救護車救人刻不容緩,分分秒秒皆關鍵,可是有人偏偏不讓路,跟在後方的救護車鳴聲響徹天,司機就是罔顧他人死活,擋在前方龜速前進。
民防部隊去年就遇到八起阻礙緊急車輛的個案,正在展開調查,司機或得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
公路交通法令在2017年12月1日修訂以來,民防部隊的救護車便開始享有豁免權,能在緊急時刻闖紅燈或非法U轉。去年6月1日起,享有豁免權的緊急車輛進一步擴大到消防車、紅犀牛輕型消防車及消防醫療車,以方便這些車輛能更及時地應對緊急醫療狀況、火患等救援行動。
與此同時,阻礙緊急車輛的罰款金額也在去年4月1日起調高,違例的車輛罰款從130元(約390令吉)調高到150元(約450令吉),重型車輛的罰款則從160元(約480令吉)調高到200元(約600令吉)。
違例的司機還會被扣4分,甚至可能被控上法庭。民防部隊在2009年曾接獲33起阻礙救援車輛的通報,這個情況雖然逐年獲得改善,民防部隊去年還是接獲八起阻礙緊急車輛的通報,顯示國人的相關意識還是可以進一步加強,相關的教育工作還是得繼續。
民防部隊緊急醫療處主任胡慧芳中校說:“在緊急醫療情況下,爭取到的每一分鍾都可能提高病人的生存機會。在分秒必爭的情況下,緊急車輛可能在安全的情況下闖紅燈,或在未指定的路口U轉。”
胡慧芳再次提醒公路使用者,聽到緊急車輛的鳴聲和警示燈時,務必在安全的情況下先出示信號燈,然後靠左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