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傘試驗計劃首次在本地推出,公衆過馬路時可借雨傘避開日曬雨淋,但計劃推出不到一天,雨傘幾乎被索取一空,當局呼籲公衆在使用後歸還雨傘。
20把雨傘擺放在三巴旺地鐵站外行人過道兩端的雨傘架上,供沒帶傘的行人免費使用,過完馬路抵達地鐵站或有蓋走道,再歸還雨傘。
這項名爲“Sharella”的共享雨傘計劃,是共和理工學院藝術科技學院四名畢業生林秉賢(21歲)、陳敏宜(21歲)、蔡偉峰(20歲)及奇杉庫馬爾(Kishan Kumar,20歲)的畢業專題作業,在陸路交通管理局社區夥伴關系處(Community Partnership Division)的指導下完成。
陳敏宜受訪時說:“下大雨時,居民得淋雨過馬路,有了共享雨傘計劃,他們可以使用雨傘,過馬路後直接歸還,非常簡單、方便。”
在推出試驗計劃前,陳敏宜和組員在兀蘭及海軍部地鐵站附近各自進行10天測試,下雨天在行人過道附近擺上20把雨傘。
對于居民可能把雨傘拿走的問題,陳敏宜表示,他們希望通過雨傘顯眼的設計,防止雨傘丟失。
共享雨傘試驗計劃由三巴旺甘巴士(Gambas)公民咨詢委員會推出,教育部長(高等教育及技能)兼國防部第二部長王乙康出席了昨早的推介活動。
他在受訪時說:“我們有很好的有蓋走道,但不能解決過馬路沒有遮蓋的問題。共享雨傘計劃是簡單的解決方案,需要依賴社區精神與合作才能實行。”
王乙康也鼓勵居民口耳相傳,讓更多人知道這些雨傘的正確使用方式,推廣社區精神。
許多居民對試驗計劃表示歡迎和期待。在附近居住18年的唐翠華(67歲,退休者)說:“我覺得計劃很不錯,如果每個人合作就可以解決問題,希望大家都有公德心,使用後歸還雨傘。”
然而,昨早放置的20把雨傘到傍晚時只剩下兩三把。三巴旺甘巴士公民咨詢委員會表示,現階段會“補貨”,也會根據居民的反應決定試驗期的長短。他們呼籲公衆在使用後把雨傘放回雨傘架,設身處地爲他人著想,讓共享雨傘計劃能夠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