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應付未來增加的糾紛調解需求,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與律政部將在未來六個月設立新加坡辦事處,處理本地和亞洲的仲裁案,以更好地服務亞洲國家和企業的糾紛調解需求。
這是常設仲裁法院的第一個亞洲辦事處、海牙總部以外的第二個海外辦事處。辦事處設在新加坡的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中心(Maxwell Chambers)。常設仲裁法院于2010年在毛裏求斯設立第一個海外辦事處。
本地和亞洲的仲裁案有增加的趨勢,今年有至少七起常設仲裁法院的案件已在或會在本地審理,比2015年在本地審理的四起多。
常設仲裁法院和律政部昨天聯合發表文告說,雙方十年前簽訂一個設備使用的合約,讓常設仲裁法院無須設置有職員的辦事處,在本地隨時審理一些仲裁案。
昨天,雙方關系跨進一步,在高庭簽下設立本地辦事處的合約。
常設仲裁法院常任秘書西布萊斯茲說,這項簽署代表了雙方密切持久的關系。雙方的共同宗旨是以法律和平處理糾紛,合約的簽署也爲擴大合作,開啓了一道門。
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說,辦事處的設立將加強新加坡作爲國際糾紛調解中心的地位,尤其是商業糾紛。有越來越多永久仲裁庭的案件在新加坡審理,說明新加坡能提供這方面的專家。新的辦事處將把雙方的夥伴關系帶到新水平,並爲本地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制造更多工作機會。
她說,本地工作的律師曾代表或正代表31起常設仲裁法院的案件,尚未開始的案件也有9起。
新加坡、倫敦、巴黎、維也納和香港是世界五大仲裁地區;過去七年。新加坡是亞洲處理最多國際商業法糾紛的國家。
新加坡于1993年成爲常設仲裁法院的成員國,現有成員國有121個。大法官梅達順、前大法官陳錫強、巡回大使許通美和副總檢察長余文正是永久仲裁庭的法庭成員,可以在糾紛審理時擔任獨立仲裁員。
新加坡是常設仲裁法院的“客戶”,2003年和2012年分別就柔佛海域填土及新馬鐵道土地的糾紛,讓常設仲裁法院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