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教育局發言人受詢時說,從10月1日起在工教院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實施停車收費,是爲了符合公共服務部門的“裸薪”原則。根據公共服務部門指導原則,公共服務機構的停車收費須和其他最靠近的停車場收費相近。
許翔宇 報道
三所工藝教育學院和五所理工學院從10月1日起在校園全面實行停車收費,所收取的停車費會同校園附近停車場的收費劃一。
工藝教育局和南洋理工學院昨天已向教職員和學生宣布這項消息。《聯合早報》得知其余四所理工學院預料會在這一兩天做出宣布。
根據工藝教育局和南洋理工學院發出的通知,實施停車收費後,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10元;露天停車場的月票是80元。購買停車月票的一般是教職員。
至于時計停車(hourly parking)費用,汽車的收費是每半小時六角;電單車是每小時兩角(全天最多收取六角五分)。如果開車入內只是讓乘客上下車,不超過15分鍾不收費。
另四所還未宣布實行停車收費的理工學院,預計會收取和上述相同的停車費。
工藝教育局發言人回複本報詢問時說,工教局從10月1日起在工藝教育學院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實施停車收費,是爲了符合公共服務部門的“裸薪”(clean wage)原則。
發言人表示,根據公共服務部門的指導原則,公共服務機構的停車收費必須和其他最靠近的停車場的收費相近。
“因此,工教院停車場收取的停車費將與附近組屋停車場的收費劃一。所有在工教院停車的職員、學生和公衆,都必須支付相關費用。”
南洋工院回複本報詢問時也說,公共服務部門的“裸薪”原則指出,公務員不應獲取“隱藏津貼”,例如享有受津貼的停車費等。有鑒于此,工院將按照指導原則實行校園停車收費,所征收的費用與附近組屋停車場的相近。
據了解,南洋工院目前的露天停車場沒有收費;有蓋停車場幾年前開始征收停車月票,目前的月票是110元。
目前,教育部轄下的中小學和初級學院還未在校園收取停車費。據了解,教育部對學校停車收費的檢討仍在進行中。
本報去年獨家報道,教育部就學校是否應如其他公共服務機構一樣,在校園實行停車收費的課題進行檢討。
檢討工作起因與2015年的總審計署報告有關。新加坡理工學院、淡馬錫理工學院因征收的停車費低于市價,而工教院則因沒有收取停車費,當年被總審計署“點名”。該報道引起坊間輿論,反對收取停車費的公衆認爲,教師工作時間長、開車到校能減少他們的通勤時間,應爲他們保留停車福利;另有人認爲教師也是公務員,當局應“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