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毅 報道
全島四家飲食場所因違反各項衛生標准,一年內累積超過12分違例記分,今天起遭國家環境局下令暫停營業,並罰款達3600元。
國家環境局昨天透過網站指出,全島有四家餐館、食肆及熟食攤位因在一年內累計超過12分,從今天起暫停營業至本月15日。
這些飲食場所包括麥肯西路13號的金馬侖海鮮餐館(New Cameroon Seafood Restaurant)、惹蘭峇株第8座組屋#01-01的Fatimah’s Eating Place、後港11街第159A座多層停車場1樓咖啡店的攤位,以及榜鵝水濱坊(Waterway Point)二樓食閣的攤位。
當中,位于後港的攤位被當局發現蟑螂肆虐,一年內累積違例記分達12分,被罰款800元。金馬侖海鮮餐館則因沒確保冰箱保持衛生、空氣潔淨系統幹淨,以及售賣的食物衛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14分,被罰款1000元。
其他兩家飲食場所,因未確保衛生及爲員工登記,一年內違例記分超過12分,皆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