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無人看管的行李放在地鐵站的最高懲罰是1000元罰款,內政部在探討是否有必要加重懲罰,以遏制類似情況再發生。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以書面答複鍾麗慧(淡濱尼集選區)的詢問時舉之前後港地鐵站一度關閉爲例說,雖然那是一場虛驚,卻出動了安全機構,也對乘客造成不便。“我們正在探討是否有必要加重這類罪行的懲罰。”
今年4月,一名中國客工嫌拖著行李箱到牛車水辦事麻煩,將行李箱暫時留在後港地鐵站月台。因行李箱無人看管,引起恐慌,經營東北地鐵線的新捷運當機立斷,疏散後港地鐵站裏的公衆及關閉該站,估計有數千名乘客受到影響。這名客工在法庭承認公共滋擾罪後,被判最高罰款1000元。
尚穆根強調,有鑒于恐怖主義帶來的高度威脅,警方將繼續嚴正看待所有與安全相關的報案。他也呼籲公衆保持警惕,發現任何可疑事件時應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