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電動腳踏車須注冊挂車牌,業者認爲生意會受影響,因爲除了注冊費,“割名”給新車主時,對方也須付轉讓費。業者也指出,顧客擔心日後可能得爲電動腳踏車買第三方保險,所以購買之前會三思。
政府宣布電動腳踏車須注冊及挂車牌後,業者認爲生意肯定受影響,因爲顧客會嫌手續瑣碎,不僅得付注冊費,“割名”給新車主,對方也須付轉讓費,“就像買汽車一樣”。
受訪業者指出,顧客也擔心,日後甚至可能得爲電動腳踏車買第三方保險,所以購買之前會三思。
業者透露,去年2月起,電動腳踏車必須符合更嚴格的技術管制,獲得橙色認證標簽才能賣,由于越來越難取得認證標簽,不少同行已改賣其他個人代步器材(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重點轉攻電動踏板車(e-scooter)市場。
認證嚴格反促成新商機 電動踏板車占九成銷量
MOBOT兩年多前成立時,電動腳踏車占其銷量的約一半,如今減至一成,而原本占銷量一半的電動踏板車,因爲也在一些大型超市出售,份額迅速增至九成。
MOBOT負責人翁盛基(30歲)說,政府爲了公衆安全,加以管制電動腳踏車,卻造就了電動踏板車的生意,“一扇門關上了,卻也因此開了另一扇門。”
他說,一些車主的電動腳踏車不是經過改裝,就是沒有認證標簽,新條例一出爐,他們就得放棄這些代步工具,否則會被罰款或被控上法庭。
過去幾天,許多顧客打電話給他查詢注冊手續,有的則想賣車。昨天就有三個顧客上門,以折價賣車,轉買電動滑板或電動踏板車。他們計劃把收購的電動腳踏車賣到海外。
Singapore Electric Bicycle業主陳棣華(31歲),在勿洛北經營電動腳踏車已七八年,認爲新條例多少會影響生意。
50元注冊費顧客嫌多 不惜折價棄車省日後麻煩
“因爲有登記手續要辦,比較麻煩,顧客還得付50元注冊費。顧客要方便,不想多花錢,以後還可能得買保險,買的時候就得考慮更多了。”
他說,電動腳踏車向來占銷量的九成,去年初開電動腳踏車的風氣開始淡了下來,“我得像同行一樣,多賣其他産品了。”
A-Tech Bike Supply業主柯金隆(47歲),估計這項宣布會影響至少四成生意量。他賣電動腳踏車已有約10年時間,覺得當局條例越來越嚴格;他爲一款電動腳踏車申請認證標簽,過了一年多尚未批下來。
他說,一些顧客帶著電動腳踏車上門,要他幫忙申請注冊,“有些經過改裝,一看就知,我不敢接受。”
一些電動腳踏車代步者,幾天前探聽到當局即將推出新措施,即刻“棄車”,以折價購買電動踏板車或其他代步器材,爲的是“省卻日後的麻煩”。
黃傑橙(30歲,行銷人員),三天前忍痛“割愛”,賣掉開了半年、買價1600元的電動滑板車,買了1099元的電子長板(e-longboard)。
他說,電動滑板車折價599元,得另添600元。“雖然賣價算低,我擔心會有越來越多人脫售,價錢更賤。”
他認爲,隨著政府進一步管制,相信人們對電動腳踏車的熱度會變冷。“以前買電動腳踏車,就只有一個步驟。現在步驟這麽多,連轉售也這麽麻煩,我還是盡快脫售算了。”
他說,在馬路上騎電動腳踏車要非常專注,精神一不集中就會出現安全問題。“有了e-longboard,也一樣可以代步。它才10公斤重,下雨天帶著它,也比20多公斤重的電動腳踏車省力。”
另一名電動腳踏車車主林意成(32歲,行銷人員),過去上班前後,都把超過30公斤重的電動腳踏車,停泊在地鐵站。
電動腳踏車用了兩年多,電池和摩多開始出現故障,他就幹脆折價賣了,“收舊貨的都不要。我賣了之後,以折價買新的電動滑板車。現在共享腳踏車計劃很普遍,有許多的替代方法,未必需要電動腳踏車。”
陸交局宣布,電動腳踏車車主必須在明年1月31日之前,爲車子注冊和挂上車牌;注冊工作將從本月14日起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