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烏美西聯彙款的男子昨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坐牢和打鞭的刑罰。
被告哈希姆(Hashim Bin Hamzah,58歲)沒有代表律師,庭上揭露,他也涉及其他罪行。控方要求將被告還押勿洛警署一周接受進一步調查,法官批准所請,案展本月11日過堂。
被告面對一項持械搶劫控狀,指他在本月1日早上10時43分,搶劫位于烏美1道第301座的西聯彙款,威脅28歲的女職員交出4000元現金。
控狀顯示,被告當時手持一把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另加鞭打至少12下。年齡超過50歲者可豁免鞭刑。
據《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幹案時刻意戴了口罩和頭盔掩飾身份,他持刀進入西聯彙款,逼女職員交出錢並命令她不准喊叫。他幹案後帶著一袋裝有約4000元現金的塑料袋騎腳踏車離開,但途中在西聯彙款的後方停車場掉落部分現金,僅帶走約1071元。他潛逃近三天後,周四(3日)晚上在巴西立6通道一帶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