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當天,重慶渝北區一棟居民樓突發大火,萬幸的是,經消防部門逐層逐戶排查無人員傷亡。危險火情中也出現了暖心一幕:因小區周邊消防通道被隔離樁、轎車等占用,附近市民合力掀翻和擡走堵路車輛給消防車讓路。
衆人徒手擡車令人動容,但仔細一想還是不免有些後怕,也不禁要追問幾句:是誰把私家車停在了消防通道?萬一沒有熱心人奮力“通路”會不會贻誤救援?
近些年,由于車輛亂停亂放擠占消防通道,導致延誤滅火最佳時間的事件頻發。這裏面,有人覺得車位難找,暫時占用一下無所謂;也有人根本不知道消防通道的作用,“見空就停”。
前段時間,在另一地相似火情中,有位車主占用消防通道後還理直氣壯聲稱“樓上著火跟我有關系嗎?”……如此種種,雖不排除小區規劃合理性的問題,但歸根結底還是有些人規則意識太過淡薄。
關鍵時刻暢通的救援意味著生的希望,給消防通道添堵,無異于給公共安全添堵。危險來臨時,不能總靠熱心市民仗義出手,更要把關注點放在平時。首要一點,物業公司、相關責任方不能怕得罪人,遇到類似現象該問就要問,該管就要管。更重要的是,事後懲戒力度也應隨之升級,以重罰立起規矩。《消防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很顯然,口頭警告或是輕度罰款對某些人震懾不夠,難抵破壞規則帶來的潛在收益。目前,有地區下達嚴規,對占道者處最高5萬元罰款,這樣的嚴管需要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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