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攜帶日本武士刀,看見警員便逃跑,還兩次向警員揮舞武士刀,恐嚇追趕他的警員。
案件發生在今年2月23日,多名警員到場支援,追到錦茂路一座組屋,其中一名警員取出暈眩槍,他才投降。
警方調查顯示,他也犯下擁毒和吸毒罪,過後被控上國家法院,保釋期間犯案,後來棄保潛逃遭通緝,他還犯案。
20歲的蘇克利最後落網,日前承認恐嚇、蓄意重傷他人、擁毒和吸毒等17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36個月和鞭打八下。
去年11月20日清晨6時,被告和三名朋友在駁船碼頭喝酒後離開。他因爲18歲青年魯曼在他背後發出“吸吮”聲音,非常生氣,與其中兩名朋友對魯曼拳打腳踢,要他跪在地上道歉才罷休。
今年2月23日晚上約9時,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攜帶武器的報案,派遣警曹長赫菲和哈菲芝警曹到場調查。該名男子就是被告。
兩人抵達錦茂路第17座組屋,赫菲懷疑被告手上拿的是日本武士刀(Katana)。被告看見他們立刻逃跑。兩名警員追趕。
被告跑到第21座組屋,拔出武士刀,向赫菲揮舞,並且喊道:“來啦,來啦!”
赫菲發出警告,要他投降,被告置之不理,繼續逃跑。他後來再次拔出武士刀揮舞,向赫菲喊道:“來啦”,跟著轉身再跑。
警方派出多名警員支援,被告繼續跑,最後感到氣喘,躲在垃圾槽。一名警員取出暈眩槍,把暈眩槍指向被告,他才投降。
警方懷疑被告吸毒,將他的尿液樣本送去化驗,結果顯示他吸冰毒。
被告過後被控,2月25日獲保釋後犯下傷人和協助脫售賊贓罪。3月24日,他棄保潛逃,法庭發出拘捕令。他在潛逃期間吸毒和高樓抛物等。他最後于3月31日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