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雅妮案發時是新加坡法定機構信貸合作社的助理經理,事後已離職,與她串謀的被告哈納蒂則是行政人員。雅妮被判坐牢12年,哈納蒂判監九年八個月。
兩名女職員五年內騙取信貸合作社500多萬元,她們盜用會員的存款滿足自己的貪念,花錢去旅遊購物,生活奢華。
被告雅妮(42歲)案發時是新加坡法定機構信貸合作社(Singapore Statutory Boards Employees’ Co-operative Thrift & Loan Society,簡稱合作社)的助理經理,她事後已離職。與她串謀的被告哈納蒂(50歲)則是行政人員。
雅妮面對467項控狀,昨天被判坐牢12年;哈納蒂有275項控狀,判監九年八個月。她們的罪行包括欺騙、監守自盜和獲取贓款等。
合作社屬下會員大多是新加坡公用事業局、建屋發展局和新加坡能源集團的員工。
雅妮2008年升任助理經理不久後便開始幹案,她負責處理會員的存款、提款和貸款事宜。遇到雅妮不在時,哈納蒂會暫代她的職務。
用親友名字制造“幽靈會員”
根據案情,兩人在2008年至2013年僞造文件和表格,利用約百名親友的名字制造“幽靈會員”,欺騙合作社發放511萬多元。
一般上,合作社會在會員終止會籍後立即歸還存款。雅妮在案發期間,利用親友的名字僞造終止會籍申請書和戶頭記錄等,騙合作社發放款項。她也以“幽靈會員”的名義向合作社申請貸款等。
雅妮編造各種借口,如謊稱不想讓丈夫知道她有多少存款等,騙超過60名親友借出銀行戶頭助她接收合作社發放的款項。一旦進賬後,她就會指示親友把錢轉交給她。
除了辦理手續外,雅妮有時也得兼顧櫃台職務。只要會員提取的款項不超過300元,職員能直接從現款箱中取出現金,雅妮就利用這個機會挪用箱子裏的錢。
雅妮先後騙取了432萬多元,哈納蒂則在同一時期以同樣手法騙得約195萬元。兩人多次串謀,她們五年來共對合作社造成511萬多元損失。
庭上揭露,雅妮用贓款購買健身配套、租住公寓、帶家人到歐洲旅遊、入住聖淘沙嘉佩樂酒店(Capella Hotel)等五星級豪華酒店,以及到外國投資等。哈納蒂同樣揮霍無度,到本地酒店度假和聘用健身教練等。
主控官陳賈陽副檢察司形容,這是一起“大規模詐欺案”。這起案件涉及公衆利益,兩人對合作社造成巨大損失,這些款項都是會員的存款,但她們事後未給予任何賠償。
“(她們)把手伸入雇主的財庫滿足自己貪得無厭的欲望……再僞造文件和做假賬掩飾罪行。”
雅妮求情時說,她是單親媽媽,還押多個月以來無法與6歲女兒在一起,這對她是很大打擊。
國家法院法官林書浩下判時說,案件涉及巨額款項,兩人利用多名親友的戶頭幹案,可能讓他們惹上麻煩。案件經過精心策劃,她們各面對多項控狀,因此刑罰必須能起阻嚇作用。
針對這起事件,合作社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我們已經檢討合作社的內部程序並加入額外安全措施,比如更多層檢查及科技的使用,如雙重認證和生物識別,以進一步加強我們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