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12歲男生上數學補習課因答錯,竟被女補習老師敲頭、捏大腿和刮傷手臂,結果拿了6天病假,女補習老師被判坐牢4周,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聯合晚報》之前報導,事件發生在2017年8月,12歲的男生兩次到兼職擔任補習老師的被告艾農(51歲,護士)位于淡濱尼82街的住家上數學補習課時發生。
在8月15日晚上8時左右,受害男生補習時犯錯,被告數次利用指關節敲打男生的頭,還用右手扭捏男生的右耳。
男生回家後向母親哭訴遭遇,母親發現他頭部紅腫,立即發簡訊質問。被告當時承認自己打過男生,母親隨即要求被告停止這麽做。
事件發生在臨近考試期間,男生的母親因此讓孩子繼續補習,豈料男生3天後(18日)再次上門時,被告又重蹈覆轍。
當時男生答錯,被告便用右手數次捏男生的大腿,男生回家後立即通知父親,男生的母親于隔天到警局報警,並在20日帶他到竹腳婦幼醫院驗傷。
被指因12歲男學生在數學補習課時答錯,而對他敲頭、捏大腿和刮傷手臂而被判坐牢4周的女補習老師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示意圖)
醫生在診斷後發現他多處負傷,包括左右兩邊大腿分別有兩處淤青,左手手臂有兩公分長的傷痕,因此給了男生6天病假。
被補習老師捏大腿後,男生呈現出創傷後精神緊張性障礙(PTSD)的症狀,經常發惡夢,食欲不振,更對補習和淡濱尼産生陰影。
被告于去年8月26日認下兩項蓄意傷人罪後,被法官判她坐牢四周,她因不服判決而決定上訴,目前正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辯方稱補習老師因爲母親在事發前一個月剛剛過世,陷入抑郁才會犯錯,但法官卻認爲辯方提交的精神科報告前後出現分歧。
辯方在求情時提交3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的母親在案發前一個月過世,她也因此出現嚴重抑郁的症狀,導致行爲失控。
法官對此提出幾個疑點,包括第一份報告中醫生表示被告並無前科,但被告在1999年已有蓄意傷人的前科,有刻意隱瞞的嫌疑。
另外,精神科醫生也在第一份報告中提到“病情可能導致被告犯錯”,但之後的報告卻肯定地表示兩者有直接聯系,法官因此提出質疑。
至于辯方要求讓被告進行強制治療,法官則認爲辯方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展示被告有決心改過,因此必須坐牢以達到阻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