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是近代主權概念出現之後才有了的名詞。有了主權的概念後,領土主權就是一個國家最基本的權力之一,對于土地也是尺寸必爭。不過,世界上有許多國家爲了得到更好的發展,也曾經和他國進行了領土交換。領土交換當然不可能完全是面積對等的交換,其中土地的地位價值需要考慮其中。
1965年,約旦和沙特阿拉伯進行了一次土地交換,約旦用更多的土地換來了沙特阿拉伯在亞喀巴灣北部的一些土地,以此增加了26公裏的海岸線,在此之前,這裏約旦的海岸線只有幾公裏。交易之後,唯一的港口城市亞喀巴得到了很好的發展。26公裏的海岸線對于沙特阿拉伯來說,不算什麽,但是對于約旦來說就是生命線。如今,亞喀巴已經成爲了阿拉伯地區著名的貿易中心和旅遊勝地了。
當然,以上的兩個案例都是比較公平的交易,曆史上還有一些不公平的交易,是大國利用霸權強制交易領土。二戰之前,蘇聯曾經強迫和芬蘭交易土地,想獲得出海口。芬蘭拒絕了,之後蘇聯發動了對芬蘭的戰爭,芬蘭被迫同意土地交換,並失去了更多土地;二戰後,蘇聯爲了得到波蘭的土地,于是將德國的一部分土地劃給波蘭作爲交易,波蘭不敢不同意,東德忍氣吞聲。曆史上巴西也曾經利用強權和玻利維亞交易土地,巴西只用了3000平方公裏交易來了19萬平方公裏的土地。
實際上中國也進行了領土交換。1960年,中國和緬甸進行了邊界談判,放棄了2.7萬平方公裏的江心坡飛地,換來了將片馬、古浪、崗房等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