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就修訂消費稅法案展開公衆咨詢後,共收到41項建議,並表示會接受當中30項建議。
草案提出六項修改,可放寬商家的合規要求、澄清當前條例,以及改善稅務管理。
財政部是在今年5月12日至6月4日之間進行公共咨詢,所收到的反饋大多涉及以下稅務改革:
一、把對客戶會計的涵蓋範圍,擴大到消費稅騙案中普遍的特定物品。
二、爲特定企業的發票細節,設定電子記錄要求及額外要求。
三、爲數碼稅務通知,提供“選擇退出”(opt-out)。
以第一項來說,財政部同意讓企業有充分時間作出調整,把推行日期從明年1月1日推遲至2019年1月1日。與此同時,財政部也接受建議,將需要遵守該規定的銷售額門檻,從5000元增加至1萬元,以減少需要改變程序的消費稅注冊供應商及它們的客戶。
公衆也建議草案中的定義必須明確。例如,在草案中,手機是規定貨品,而平板電腦卻不是。財政部接受建議,並表示將會爲手機、記憶卡和現成軟件的定義作進一步說明。
財政部接下來將對草案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