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總統和當選政府扮演不同的角色,應區別兩者的競選方式。爲此,參加下個月總統選舉的准候選人不僅須提交法定宣誓書,表明他們了解憲法所列明的總統角色,也可以選擇承諾競選方式莊重和得體。
選舉局昨天發表文告說:“總統應高于政治的紛紛擾擾,支持或反對當前執政的政府,以推展自身的議程或政策,不應是他扮演的角色。”
選舉局也公開“志願承諾”(voluntary undertaking)表格的樣本,表格注明候選人“承諾總統選舉競選方式莊重和得體,以符合總統身爲國家元首的職務,以及總統作爲國家團結的象征”。
提名日當天,當局會一並張貼候選人簽署的“志願承諾”表格,以及他們呈交的提名表格。換言之,盡管當局不規定准候選人都得簽署“志願承諾”表格,但不這麽做者都得做好向選民交代個中原因的准備。
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的憲法委員會去年提出多項修改民選總統制的建議,包括限制或制止可能煽動情緒、造成分裂的競選活動。政府同意委員會的看法,這回不再爲總統選舉劃定競選集會地點,要舉行競選集會的候選人須向警方申請准證。
政府也鼓勵候選人使用面向全國選民的平台和管道,候選人不僅能在17個電視和廣播頻道發表競選宣言,電視論壇也將從上屆選舉的一個增至兩個。
李顯龍總理前天爲首場保留給特定族群的總統選舉,頒布選舉令狀,宣布下個月13日爲提名日。如果有超過一名候選人獲提名,投票日是9月23日。
昨天,原本不見任何人前往索取或提交表格,但在選舉局結束辦公前約15分鍾,選舉“常客”曾國原突然現身領取申請表格。他受訪時說,母親是馬來人,而他是回教徒,並出示身份證上的回教名字,認爲自己有資格參加這場保留選舉。
另外,原本表態有意參選的前反對黨人士阿都拉欣(Abdul Rahim bin Osman),則宣布不參加總統選舉。他是鑒于預料不能符合資格標准而放棄,憲法規定准候選人所領導私企的股東權益需達5億元。
曾國原估計也不會順利獲得參選資格,這麽一來,選舉仍會是只有三人明確表態要參選的局面。
被普遍視爲“領跑者”的前國會議長哈莉瑪,昨天宣布競選標語爲“同心同行”(Do Good Do Together),她也公布競選團隊的主要成員。
已表態參選的法立(Farid Khan)和沙裏馬裏肯(Mohd Salleh Marican)受詢時說,在適當的時候會公布競選標語和計劃細節。沙裏說,他與團隊已做好准備,但細節有待總統選舉委員會發出競選資格證書後才公布。
哈莉瑪:從工運起步40年以民爲先
刊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