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上個月取締了42名非法改裝或使用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違例者。
陸交局昨天在面簿上發貼文透露以上數據,並指今年因上述違例行爲而被當局活躍通勤執法人員(Active Mobility Enforcement Officers)取締的至今共有168人。
陸交局把這些違例者形容爲電動腳踏車使用者中的“害群之馬”,並指當局正在加強執法行動,以取締非法改裝或使用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的行爲。
貼文也提醒電動腳踏車車主,須在明年1月31日之前爲電動腳踏車注冊,並在完成注冊後在電動腳踏車後方放上車牌。“這是爲了幫助執法人員取締魯莽騎行和使用不合格電動腳踏車等行爲,以確保其他騎士和行人的安全。”
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注冊的電動腳踏車車主無須支付50元注冊費。陸交局上個月14日開放讓車主注冊電動腳踏車,隔天便有超過600人完成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