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強奸長女的技工指查案人員在錄口供時,以他有案底、測謊不過關來威迫他招認罪行。他如今推翻口供,要求法官不要采納它爲證據。
34歲的被告昨天反對口供書列作呈堂證據,並把矛頭指向查案人員許嘉玲助理警監和一名非華族的男警員。他稱,他們在前年4月2日向他錄口供時聯手對他施壓,導致他不情願下承認于2015年1月10日左右在榜鵝住家強暴當時年僅14歲的長女。因此,他的口供書不應爲法官所考慮。
被告目前就兩項強奸長女的控狀在高庭受審,包括他涉嫌在2014年11月19日幹案。爲了保護受害人(17歲,學生),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都不得報道。她日前已在清堂下供證。
被告昨天通過華語通譯員供證時稱,許嘉玲助理警監向他錄取第二份口供時告訴他,他沒通過測謊機的考驗,因此要他招供。非華族的男警員則在許嘉玲問話時,在訪問室裏踱步。“他(男警員)說我曾坐過牢,他查了我的記錄。他說我最好說實話,他們可以代我向法庭求情。”
被告指出,他在許嘉玲助理警監和該名男警員暫時離開訪問室時,發手機短信給在外等候的妻子說警方不斷要他招供,妻子回複他說沒幹案就別認罪。然而,他稱男警員在他否認強暴女兒時指他撒謊。
昨天,被告供稱:“我感到被逼,我感到混淆,我編造了一個謊言,我(當時)只想離開房間。”
雖然他無法證實男警員的身份,但控方昨天傳召了曾在錄上述口供當天與被告面談的維馬拉(Vimala Raj)助理警監。後者否認威迫被告,也表明他在被告錄口供時不在場。維馬拉助理警監供證時稱,許嘉玲助理警監請他幫忙跟被告說話,因爲一些被告比較願意向男警員說話。
維馬拉助理警監稱,是他與被告了解家庭背景之後,就告訴對方說他測謊不過關,他最好就把實情說出來,讓警方知道他的版本。許嘉玲助理警監前天供證時,也斷然否認威迫被告招供。
控方指出,他們將聯絡電信公司以查證被告發短信給妻子的說法,所以法官尚未定奪是否接受口供書爲證據。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