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的公司女董事,因涉嫌非法引進外勞和收取回扣被控上法庭。她共面對42項控狀,當中19項指她向19名外勞收取回扣,所涉及的回扣額超過15萬元。被告另外面對10項非法引進外勞和13項唆使沒有工作准證的外國人成爲自雇者的控狀。
人力部日前發文告說,非法引進外勞的罪名一旦成立,每一項控狀可被判坐牢至少六個月和罰款6000元。收取回扣一旦被定罪,每一條控狀可面對高達3萬元罰款,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人力部已禁止這名女董事傅桂姑和她的公司Aik Heng Contracts and Services聘用外勞。
調查顯示,被告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間,在沒有雇主聘用的情況下爲10名外勞申請工作准證,然後叫他們自己找工作。同一期間,她也向19名客工收取回扣,總額達15萬6000元。
可打熱線求助或舉報
人力部說,遇到雇主要求自己找工作或面對雇主索取回扣時,客工應馬上到人力部求助或撥6438-5122舉報,也可聯絡位于實龍崗路579號的外籍勞工中心或撥其熱線6536-2692。
今年5月,一名51歲周姓男子因非法引進46名外勞,被法庭罰款14萬4000元,外加坐牢60個星期。去年12月,一名53歲男子因向37名客工收取4萬6000元回扣而被判監禁24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