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毅 報道
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铤而走險,連同犯罪團夥冒充“中國公安”在本地進行電話詐騙,從一名受害人身上獲取5萬元現款,抵觸貪汙、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被判坐牢兩年。
案情顯示,來自台灣和馬來西亞的跨國電話詐騙集團,冒充本地及中國的警察,打電話給不知情的受害者,稱對方銀行戶頭被不法之徒盜用來進行洗黑錢活動,要受害者提供銀行賬號和密碼等資料。
電話詐騙集團宣稱
受害人涉嫌洗黑錢活動
19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王文龍爲其中一名電話詐騙集團的幹案者。
他在今年7月21日至23日之間,冒充裕廊東警崗的警員,撥電給住在本地的受害人陳立瑞(57歲),並在確認受害人身份後,將電話轉接給一名假冒的“中國公安”。
名叫“劉葉”的“中國公安”,在電話中宣稱陳立瑞涉嫌洗黑錢活動,以此威脅關閉其銀行賬號。陳立瑞隨後按照指示登錄一個冒牌警察網站,並提供銀行賬號和個人資料。他也按照指示到最鄰近的儲蓄銀行分行爲個人銀行賬號申請臨時密碼器(iBanking token)。他將密碼器的保安密碼交給劉葉後,銀行戶頭兩筆分別爲2萬5000元及5萬元的款項便在短時間內,遭人非法提走。
劉葉在兩天後,于7月25日再度吩咐陳立瑞將另一筆5萬元的款項從自己的大華銀行戶頭,轉入他另一個儲蓄銀行戶頭。陳立瑞被非法提取的款項當中,有10萬元轉入第二名受害人陳益順(70歲)的銀行戶頭。
陳益順此前也接到自稱“中國公安”的詐騙電話,並提供了銀行資料。陳益順過後也按照“公安”指示,提出其中5萬元。
調查顯示,被告在今年7月24日,通過素未謀面的朋友介紹,以1300元馬幣(約418新元)價碼,與同謀陳旺賢(19歲)當跑腿,來本地向陳益順收取贓款。
被告成功把錢帶出境,四天後再次入境我國時,于兀蘭關卡被捕。當時集團提供被告手機、充電器、車子幹案。被告負責收錢,同謀陳旺賢則負責開車。
律師爲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的18歲未婚妻懷孕5個月,需要錢籌備婚禮,因此才會幹案,求法官輕判。
警方數據顯示,今年首七個月發生的假冒中國官員詐騙案共有81起,單在7月的騙局就達24起,所涉金額高達350萬元。這與去年首七個月的305起個案相比,已有所減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