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跨境鐵路法案授權陸路交通管理局負責監管新隆高鐵和新柔地鐵等跨境項目,以及委任業者負責建設、營運、管理和維修等相關事務。
教育部長(學校)及交通部第二部長黃志明昨天在國會爲跨境鐵路法案(Cross-Border Railways Bill)提出一讀。
目前的地鐵系統法令只允許陸交局監管國內的地鐵和輕軌等鐵路項目。一旦新法案通過,只要馬國政府同意,陸交局就有權在兩國區域進行與鐵路相關的工程,包括爲新柔地鐵系統建設一座橫跨柔佛海峽的大橋。
阻礙鐵路工程物品和架構
陸交局有權要求移除
根據法案,陸交局可爲跨境鐵路項目進行建設、維修和運作等工程,也可在地主或業主的同意下進入鐵路範圍內的土地或建築,進行施工前調查以及土壤測定等。
一旦發現有任何阻礙鐵路工程的物品或架構,陸交局有權要求地主或業主移除。
法案也列明,資産管理方和鐵路營運方等業者須獲取相關執照才能提供服務。陸交局也有權委任獨立安全審查專家,另外也可在發生恐怖襲擊或故障等危及乘客安全的事故時,下令暫停列車服務。
全長約350公裏長的新隆高鐵,預計在2026年底前投入運作,屆時往返我國和吉隆坡只需90分鍾。
陸交局上個月成立全資子公司負責推行高鐵計劃,並預計在今年底爲高鐵資産管理公司進行招標。
新柔地鐵系統則預計2024年底前啓用。SMRT上個月與馬國基建公司Prasarana簽署諒解備忘錄籌組合資營運公司,兩國預計今年底簽署新柔地鐵雙邊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