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815pm,新山25日訊)隨著首相丹斯裏慕尤丁宣布將行動管制令再延長14天,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曾笳恩向柔州移民局確認後,證實通勤族能夠入境新加坡工作。
曾笳恩今午在其面子書帖文引述柔州移民局的消息披露,經當局向內政部確認後,持有新加坡工作准證的我國公民可以離境前往新加坡。
他說,但是必須符合3項條件,包括:一、須持有效期限的護照、二、須持有新加坡雇主發出的正式信件以及新加坡人力資源部的書面批准,信件必須注明在新加坡的住處(地址)、三、離境後,不能在管制期限內回馬來西亞。
柔州移民局消息指持有新加坡工作准證的我國公民可以入境前往新加坡。
馬勞即日起越堤工作
須新國人力部批准 才可入境
從即日起,所有准備從我國入境新加坡的工作准證持有者以及直系親屬,須在啓程前獲得新加坡人力部批准。
新加坡人力部今日強調,工作准證持有者從任何渠道入境新加坡,都須服從這項要求。
“入境者也必須遵守14天居家通知。在這14天裏,雇主得爲員工提供適當的住宿和夥食。”
此外,該局促請雇主應告知受影響員工,不得在獲得批准前就啓程。他們也必須在關卡出示人力部的書面批准。
(互聯網/示意圖)
新加坡人力資源部強調,准備從馬來西亞入境新加坡的持工作准證者,必須先獲得當局批准才能入境。
入境新加坡須隔離14天
管制令期間不得再返馬
曾笳恩也查詢新加坡人力資源部的官網消息後指出,所有持有新加坡工作准證的馬來西亞公民在入境新加坡後,必須遵守14天居家隔離。
他說,新加坡的雇主必須在員工由我國離境前向新加坡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可通過https://form.gov.sg/#!/5e3cbabee41f590012014e91 完成。
“在這14天裏,雇主得爲員工提供適當的住宿和夥食。”
曾笳恩強調,所有持有工作准證者必須在得到新加坡人力資源部的批准後才可離境,因爲我國移民局規定所有離境者不能折返,直到行動管制令結束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