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認領的股息將由新交所保管最多六年,過後新交所將按法律歸還發出該股息的上市公司,由個別公司處置。
針對目前是否有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得歸還這筆錢給股東,熟悉公司法但不願具名的法學教授說,沒有這樣的立法,因爲法律是很清楚的,股東有權得到這筆錢。“現有的問題是一個實際問題,因爲公司可能不知如何聯系股東,而一些股東因爲一些原因不要索取(股息)。”
他說,新交所保管無人認領股息六年後,得交還上市公司,“因爲這筆錢不屬于新交所,而是上市公司欠股東的錢。”
索取者若能證明身份
上市公司將發還股息
那麽,個別上市公司到底累積了多少無人認領的股息,又如何處置這些錢?
三家上市公司受詢都沒有透露詳情,但表明索取者若能出示證明身份文件,就將發還股息。
華僑銀行集團企業傳播部總監高菁菁說,與銀行分派的股息來看,待領股息所占的比率微不足道。
“沒有兌現股息支票的股東,我們會協助保管他們的股息。如果股東後來才索取,我們有鑒定身份的步驟,以確定待領股息和股票持有人的身份。爲已故親友索取股息的人,他們須出示遺囑認證(probate)或遺産管理書(Letter of Administration),我們才能發放保管的錢。”
新交所也是上市公司。針對新交所本身的待領股息,該發言人說,新交所會酌情處理過了六年索取期(overdue claim requests)的個別申請。“過去有索取被保管超過六年股息的申請,新交所也出于好意,把股息退還給股東。”
新電信(SingTel)發言人說:“我們鼓勵新電信股東一旦更換住址或銀行戶頭,就通知中央托收公司他們的更新資料,預防他們的股息無法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