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本地男子疑因隨身包太重,兩度把包包留在地鐵站後到其他地方辦事,幾天前在公共滋擾罪名下被逮捕。
根據警方文告,警方星期一(16日)下午約12時25分接獲通報,指花拉公園地鐵站的一個出口處放了無人看管的包包。但在警方抵達前,一名男子已將包包取走,並離開了地鐵站。
同日下午2時10分左右,警方再次接到通知,指歐南園地鐵站又發現無人看管的包包。警方到現場調查時,一名37歲男子上前認領包包。這個包包裝有一台膝上型電腦、手機和一些電腦相關的用具。男子後來證實是早前把隨身包滯留花拉公園地鐵站的同一個人。
初步調查發現,男子在外出辦事之際,蓄意把包包放在地鐵站內。
據了解,男子原想在花拉公園一帶維修手機電池,得知需到多美歌的店鋪才能辦妥,因嫌隨身包太重,便把包包滯留花拉公園地鐵站。後來在前往新加坡中央醫院繳交賬單時,他同樣因爲包包太重,把它留在歐南園地鐵站內。
警方仍在調查事件,指出當局認真看待所有安全威脅,並會毫不猶豫地對任何刻意引起公衆恐慌的人采取行動。
公共滋擾罪一旦罪成,罰款最高1000元。警方提醒公衆看管好個人物品,不要隨處亂放。倘若公衆察覺任何可疑物品或行爲,應馬上通知地鐵站職員或警方。
今年4月,一名中國客工嫌拖著行李箱到牛車水辦事麻煩,將行李箱暫時留在後港地鐵站月台,引起恐慌。他後來承認公共滋擾罪後,被判最高罰款1000元。
兩個月後,一名27歲、剛抵新的孟加拉籍客工也因涉嫌在阿裕尼地鐵站留下兩個隨身包,在公共滋擾罪名下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