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被前女傭投訴,人力部罰款1萬5000元,感到無助。
(新加坡31日訊)燒臘女攤主聘女傭,稱不知違例,讓對方在家准備攤位熟食,豈料女傭辭職後跑到人力部投訴,女攤主被罰款1萬5000元(約4萬5700令吉)。
吳女士(53歲)向記者繪述,與丈夫在西部一帶的小販中心經營燒臘攤幾十年,一直以來都會讓女傭在家幫忙一些簡單的准備工作,例如一周6天幫忙切3粒包菜、3條苦瓜與剝20多粒雞蛋殼,准備時間約2小時。
她說,去年2月經女傭代理,聘請一名約30歲的印尼女傭,豈料對方才做兩三個月就喊辭職。
“她應該是不滿我們在廚房安裝電眼,監督她的工作情況,所以不願繼續做下去。”
她去年4月聘請另一名緬甸女傭後,就與前女傭分道揚镳。
“沒想到,我在去年11月接獲人力部來信,指前女傭投訴我,所以要進行調查,讓我不知所錯。”
人力部告知,她因指示女傭做家務以外的工作,觸犯了勞工條例,所以被罰1萬5000元,但她聲稱,不知道在家指示女傭做一些熟食也屬于犯法。
“我向人力部求情,也向議員求助,但結果還是一樣,需在4月16日前繳清1萬5000元。”
吳女士說,經過這次教訓,她沒再指示新女傭幫忙檔口的准備事宜。
她自認不曾苛待前女傭,丈夫更讓對方免費打長途電話到印尼老家,也另給20元讓女傭買電話卡,去年農曆新年還帶女傭去買新年衣及給紅包。
她說,由于三個女兒都長大了,家人都是外食族,家務也不繁重,女傭有時還可以在家睡午覺。
吳女士透露,攤位在疫情前的淨收入每月可達3000元,如今生意受挫約70%,這個月預計還得倒貼1000元。
她與丈夫還得償還組屋房貸與小女兒的升學費,目前無法請女傭,如今還需繳還一大筆罰款,可謂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