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外國直接産品”規則是美國霸權的直接體現。
這意味著,即使芯片不是美國開發設計,但只要外國生産線的某個環節哪怕僅使用了一台美國設備,則生産芯片也要先經過美國政府的批准。
這個規則無理到什麽程度呢?
舉例來說,歐洲某國有一條汽車生産線,使用了來自多個國家的生産工具,其中有一把螺絲刀是多年前從美國采購的。依據美國擬議規則,因爲這一把螺絲刀來自美國,整個生産線的生産,都需要先得到美國政府的批准。
幾十年以來,全球半導體産業鏈緊密分工協作,早已形成芯片設計、代工制造、設備供應垂直分工的專業合作模式,主要芯片設計公司集中在美國、中國、歐洲、新加坡、日本、中國台灣,芯片生産制造主要集中在中國台灣、韓國、中國、日本、歐洲、新加坡,相互依存,高度依賴。全球各個芯片代工廠廣泛使用來自不同國家的芯片制造設備,其中部分設備需要依賴美國。
美國希望通過芯片制造設備控制芯片代工制造廠商,影響所有的芯片生産,從而可以隨意打壓任何芯片公司。
這樣一意孤行地變更規則,嚴重降低芯片代工制造廠商自有資産利用率,加速核心資産貶值,將直接剝奪日本、韓國、台灣、歐洲、新加坡各地芯片代工廠商的私有財産自由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