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逆向行駛的馬賽地司機林財興起初否認指控,但訴方律師萬勝告訴《聯合早報》,林財興如今同意爲遭撞飛的鄭子洋夫婦的事故承擔100%責任。不過,鄭子洋夫婦能獲賠的實際金額,則待日後估算。
去年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致命車禍中,涉嫌逆向行駛的馬賽地司機表明同意,對在事故中被撞飛受傷的電單車騎士夫妻負全責。這對夫妻索賠總共超過55萬元,賠償額有待估算。
去年12月19日早上8時,馬來西亞籍電單車騎士鄭子洋(34歲,叉車司機)和當時坐在後座的妻子曹月婵(34歲,行政人員),在往大士方向的亞逸拉惹快速公路行駛時遭撞飛。他們今年2月入禀本地高庭,通過萬勝律師起訴當時涉嫌逆向行駛的馬賽地司機林財興(53歲,譯音)超速、沒有顧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危,以危險和魯莽方式駕駛,而且沒有即時放慢車速或轉向,以致撞向他們的電單車。
林財興起初否認指控,但訴方律師萬勝告訴《聯合早報》,這名答辯人如今同意爲鄭子洋夫婦的事故承擔100%責任。訴辯雙方今天(3日)會把林財興負起全部責任落實爲雙方同意的裁決。
然而,鄭子洋夫婦能獲賠的實際金額,則待日後估算。
昨天,他們通過萬勝律師接受本報訪問時說,他們對原本要出庭回憶事故的發生備感壓力和焦慮,雖然他們明白不是他們導致事故發生的。因此,林財興如今願意爲事故負責,讓他們感到欣慰。這對夫妻希望這起索償案件能盡早結束,他們的生活也能回歸正常。
雖然事情已過去近一年,可是鄭子洋未完全康複,他的骨頭還沒有愈合,目前還在治療中。
鄭子洋傷勢集中在手部,他的左手肘、雙手手腕和右手三只手指骨折;曹月婵則是左腳骨折。
據本報案發時報道,鄭子洋的右手無名指在車禍後斷落,雖然後來在事發現場找回斷指,但因手術可能影響神經線和留下後遺症,所以他選擇不接回手指。
根據索償書,夫妻兩人要向林財興索償共超過55萬2000元,當中鄭子洋32萬8000元、曹月婵22萬4000多元。鄭子洋索賠的項目中,金額最高的是一筆24萬元未來收入損失和賺錢能力受影響,其他包括3萬1000多元醫藥費,以及往後的醫療費和交通費至少5萬元等。
從事行政工作的曹月婵每月收入2100元,她索討的金額中包括15萬元未來收入損失和賺錢能力受影響。
除了鄭子洋夫婦蒙傷,一名汽車司機在事故中喪命、另有兩人受傷。
林財興在案發隔天被控,他原本面對危險駕駛罪狀,今年1月被改控誤殺。案件將在明年1月在國家法院過堂。
不代表任何一方的阿莫勒律師指出,控方雖然可以在刑事案中要求法官考慮,林財興願意對鄭子洋夫婦承擔責任,但控方要定他的罪必須排除所有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舉證責任比民事訴訟來得高。在民事案中,訴方只要在“可能性的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下證明辯方有責任,即要起訴人的證據在天枰上分量略重就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