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在今天啓動“斷路器”後,任何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況下違反加強版安全距離措施將構成犯罪,可被罰款1萬元(3萬令吉)兼判監禁最高半年刑期。
衛生部長顔金勇今天下午在國會新冠肺炎(臨時援助措施)法案二讀時指出 ,政府有意向忽視待安全距離措施規定的公衆發出強烈的信號。
《聯合早報》報導,法案將授權衛生部長或部長指派的公務員,根據傳染病法令任命包括警員、公務員和衛生部人員在內的執法人員,針對違例個人、商家或機構采取行動。
違例者如屬初犯,將面對不超過1萬元(3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6個月刑期 ,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面對不超過2萬元(3萬令吉)罰款和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顔金勇說:“因爲他們不只讓自己,也讓其他人處于危險之中。”
另一方面,根據新加坡企業發展局文告,當局昨天向7間餐飲店和一間零售業店發出勸誡信(advisory letters)。包括裕廊東JEM和Tampines 1的“吃茶三千”、金文泰廣場的“Kaffe and Toast”、怡豐城和裕廊坊的KOI泡泡茶店、怡豐城的“Nakhon Kitchen”、裕廊東JEM的亞坤以及淡濱尼廣場的COURTS。
當局表示,他們屢次提醒這些店面,但他們仍沒有適當地遵守保持安全距離的條例。
當局指出,違例者若在下次的檢查,仍不遵守保持安全距離的條例,將會抵觸傳染病法令。
該局再次提醒營業者,提升的安全距離措施將從即日起到5月4日實行,包括關閉非必要服務的工作場所,以及禁止人們在外用餐。
圖: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