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集團宣布以 162 億美金並購珠寶商 Tiffany & Co.,再次強化對奢侈品業的壟斷。然而,有另一種奢侈品正在快速成長,卻是 LV 集團力有未逮的:時間。
越來越多人花錢買自己的時間,也越來越多企業銷售時間。如羅振宇說:“未來的內容有兩種:一種幫人們省時間,一種幫人們殺時間。”省時間是有教育價值的內容,而殺時間則是娛樂內容。
其實這框架也適用媒體以外的企業。時間有限,且每個人擁有的差不多,堪稱終極的珍稀資源,也是終極的衡量指標。但非媒體企業提供什麽“時間”價值呢?
最近紐約大學商學院教授 Scott Galloway 提出一個不錯的框架,擴大了羅振宇的說法。他認爲世界上重要的企業可概分成兩類:一類幫助人們延長時間(extend),另一類幫助人們增進時間(enhance):
20 世紀的商業巨人不是讓你能更快抵達(福特、波音)就是讓你的生活更舒適(寶潔、Prada)。現在我們進展更快了。微軟讓你省下數年的效率(延長)。LV 集團讓你享受生命最好的東西,並擴大你的擇偶選項(增進)。蘋果刮走了微軟啤酒上的泡沫,從科技切入奢侈領域。蘋果産品就是好用(just worked),讓你覺得自己更好,因此全世界的有錢人乖乖買單。
而過去十年創造最多價值的莫過于媒體的顛覆者(Google、臉書與 Netflix)。他們像俠盜羅賓漢一樣劫富濟貧,從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偷走最多時間的人 — 廣告媒體 — 手中拿回大衆的時間。ABC 電視台從你看電視的每一小時中賺 4.67 美元。每次 ABC 電視台提醒你所受的糖尿病之苦,他們就能賺 70 美分(9 分鍾廣告的價格)。CBS 電台則靠著催眠我們買難喝的啤酒與韓國制造的汽車,從每位觀衆賺到每月 1 美金。
廣告是窮人與科技文盲付的稅。
相較于傳統媒體,如電視、報紙等,Google、臉書與 Netflix 創造了巨大的價值,省下許多時間。沒有搜索引擎,許多人就無法研究、工作了。失去臉書,許多人就沒朋友,也無法跟親人維持聯系。Netflix 讓人們點播節目,不必受控于電視台的時間表,更能把握時間,掌握方向。
當然這些服務仍然有代價,那就是廣告。用戶付的是時間。
免費網絡時代
過去人們在網絡上只能付出時間。在 www 發展的前 15 年,我們習慣的是“免費”網絡。很少看到付費牆或訂閱制。這一方面是因爲人們進入虛擬世界不久,還向往 www 宣揚的理想性。另一方面是網絡欠缺付費機制,身份認證與支付工具都不成熟,要向消費者收費也是一大麻煩。
于是免費成爲主流。科技趨勢觀察家 Stewart Brand 提出“信息想要免費”(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的名言,響徹虛擬世界。這句話也成爲 WIRED 前總編 Chris Anderson 的書《免費: 商業的未來》(Free: The Future of a Radical Price)的主軸。
但我們現在理解了,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免費其實是一個三方交易:用戶 — 網站 — 廣告主。用戶交出數據與時間,廣告主資助網站。
沒有廣告,就沒有快速蓬勃的網絡世界。而廣告與網絡是天作之合。做網絡服務的前期成本高,而邊際成本,也就是複制成本,幾乎爲零;只要將內容上傳服務器,就可以觸及全球。而廣告要的就是觸及。此外,使用網絡的交易成本也很低,只要點超鏈接就行,讓隨之而來的廣告也更容易擴散。網站只需要跟廣告主收費,不需要支付工具。
更棒的是網絡可以監測效果,還可以根據用戶特征定制化、“因材施教”。最棒的是手機:隨身、私密、屏幕小,代表廣告可以更頻繁、更定制化,而且用戶更難回避。于是 YouTube 影片前、臉書動態牆上、Google 搜索結果頁中,廣告越來越多。
我們先被羅賓漢拯救,現在羅賓漢跟我們收稅了。
贖回時間
但這次不同的是,我們有交出時間以外的選項:付錢。
當我交視頻平台的會員費時,有一種被綁架的感覺——先丟給我一堆廣告,再要求我付贖金脫逃?但退一步看,這是更廣泛的趨勢。許多網絡服務都開始提供兩種“套餐”:“免費但有廣告”,以及“付費”,以及許多采用“免費模式”(Freemium)模式的軟件。
網絡正在分成兩種階級:窮人用時間換錢,富人用錢換時間。在美國,訂閱已成爲一種身份象征。模特兒與網紅排隊加入 Raya,一個每月 7.99,采邀請制的交友 app,錄取率只有 8%,候補名單已排到 20 萬人。 在乎形象的青少年每年付 19.99 美金使用濾鏡 app VSCO,讓他們有更多方式調整自拍。階級差距已來到虛擬商品。英國兒童委員會的研究發現,遊戲《堡壘之夜》的衣服成爲兒童的社交認證。用免費、默認的衣服的窮小孩會被有錢買稀有衣服的兒童霸淩。
或許 LV 應該跟《堡壘之夜》合作推出聯名虛擬衣服?反正愛馬仕也推出 Apple Watch 表帶。
然而窮小孩最大的損失不是霸淩,而是時間。想想看廣告的隱藏成本。如果你一天看 2.5 小時的電視,其中 0.5 小時是在看廣告。若一年看電視 250 天,以 30 年計算,那麽廣告占據了你 30 年中的半年時間。
回頭看,還覺得 Netflix 或 YouTube Premium 很貴嗎?以 Netflix 月費計算,30 年共花費約3萬人民幣。你願不願意花3萬元買回半年的生命?
由此也更能理解其他“延伸時間”的服務價值,如滴滴、餓了麽等。我相信無論哪家公司,只要能減少在醫院挂號排隊、接送小孩上下學、或是學習有用技能的時間等,就會成爲獨角獸。
贖回自主
交出時間也就是交出自主性。當窮小孩付出時間看廣告,連帶的也交出了自主思考與判斷能力。因爲廣告科技公司的技術太強大,個人很難抗衡。不相信?Google與臉書市值加起來近 1.5 兆美金——顯然廣告主與投資人相信這兩家公司有能力影響你的決定。
科技社會學家 Zeynep Tufecki 指出,在科技公司面前,每個人都像小孩一樣脆弱:超市的結帳櫃台旁邊,在兒童的視線高度上都會放口香糖跟巧克力,這是爲了讓他們跟父母吵鬧,當父母急著結帳時就會同意兒童購買。這是一個說服結構(pursuasion architecture)。它不太道德,但有效。在實體世界,說服結構有先天限制,因爲你只能放那麽多東西在結帳櫃台,對吧?就算真的有用,也只對那些身邊有小朋友的人有用。
在互聯網時代,說服結構可以擴展到數十億人的尺度。它們能針對每一個人的弱點,瞄准、推測、施行。它們可以送到每一個人的私人屏幕上。
科技的力量與隱私爭議我討論過很多次,這裏不重複。如果你熟科技,可以用廣告阻擋工具、或是刻意尋找拒絕廣告的獨立網站。但大部分人不會。而且隨著網絡集中在壟斷的大公司手上,這些廣告阻擋工具也越來越難施展。比如說,你無法阻擋語音助理 Google Assistant 或智能音箱 Google Home 的廣告(如果有)。
大部分人覺得找科技工具更花時間。他們甯願付錢。付錢移除廣告,或是付錢買宣稱捍衛個人隱私的産品,例如蘋果的産品。科技公司收了錢,就沒有誘因繼續過分地控制你。你付錢購買思想的自由。
思想的貧富差距
然而當貧富差距擴張到思想自由,就破壞了人文主義的基本精神。
人文主義的基本精神是人不論貧富貴賤,至少在心靈上是同樣自由的。這是奠基于網絡前時代的假設:就算你開寶馬、我開吉利,但至少我們大致上讀的是同樣的報紙,看的是同樣的電視,接受同樣的義務教育。資訊普遍貧瘠;因此只要是中産階級以上,其心靈發展大致取決于個人的選擇。
但在網絡時代,大家各自看算法推薦的東西。而算法最擅長的就是歧視(discriminate)。Discriminate 原本是中性的詞,意思是“辨別”。例如“A 廣告給 40 歲以上的男性看”,“B 廣告給 20 歲以下的女性看”,就是一種辨別。歧視造就不平等,擴大了人們看到的世界的差異。富人可以買到精挑細選、制作優良的內容,並且避開廣告。但窮人只能接受“免費”、真假難辨、充滿植入與推銷的內容。
若窮人想要力爭上遊,加入“贏家圈”,可能會被剝削得更嚴重。培訓産業專門瞄准窮人與脆弱的人,許諾“階層流動”來吸引他們,根據人們的搜索曆史找出最可能采取極端步驟來提升自我的時刻打廣告。
這不是因爲窮人笨或愚蠢,而是已經發展出整個産業在剝削人們的生活,就像寄生的藤蔓勒住用戶體驗的生態。許多掠食産業(如賭博與貸款)操弄著我們最強大的心理,比如羞恥、欲望、愧疚來賺錢。
許多家長會關心兒童的教材有沒有滲入奇怪的意識形態,但大部分人對自己眼前的網絡卻沒有警覺心。許多人以爲“大家看到的網絡都一樣”,因此不會特別注意。
錯。富人與窮人看到的網絡越來越不同。許多網絡服務也發展成兩種交易方式並行:收錢,或是收時間。貧富差距不僅決定能買到什麽,也決定能付出什麽。富人留給小孩的最重要資産將不再是 Tiffany 珠寶,而是“不要看到 Tiffany 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