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在2019年末公布了重大疾病定義變更,從現在開始,保險公司會陸續開始推出使用新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障類産品,最遲八月就會停售現有的重疾産品。
那麽,新舊的重疾險都會有哪些具體的區別呢?今天這篇文章,我們會進行一個簡單的探討。
爲什麽要進行疾病定義修訂?
現在市面上正在銷售的重大疾病産品是根據2014年新加坡人壽保險協會發布的定義來制定的。
不過,6年過去,隨著醫學臨床診斷標准和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革新,現行規範中的部分內容已不能滿足當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的需求。
這一輪審查是爲了消除過去五年來由于醫學進步和健康趨勢變化而引起的歧義
例如,“耳聾(聽力喪失)”已被修改爲“耳聾(不可逆轉聽力損失)”,增加定語“不可逆轉”是預期到未來隨著醫學的進步將聽力恢複到一定水平的治療方法將被開發出來。
本次疾病定義修訂的主要變化有哪些?
總體來說,我認爲變得更難理賠一些。我先拿常見的癌症舉例子。
對于癌症來說,新的定義多了下列不能理賠的項目:
所有級別的異常增生、鱗狀上皮內病變(HSIL和LSIL)和上皮內瘤變。
皮膚局限性原發性皮膚淋巴瘤和隆凸性皮膚纖維肉瘤。
所有神經內分泌腫瘤組織學分類爲T1N0M0 (TNM分類)或以下級別。
根據最新版AJCC癌症分期手冊,所有胃腸道間質腫瘤在組織學上被歸類爲I期或IA期,或以下級別。
所有不需要再次輸血、化療、癌症靶向治療、骨髓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或其他主要介入治療的骨髓惡性腫瘤。
除了癌症,其他方面的疾病保障有減少嗎?
當然還有,癌症保障的減少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他方面的保障我就介紹一些主要的內容:(紅字部分爲新增加的限制條件)
中風(必須伴有永久性神經功能障礙。另外,先前存在的腦損傷的繼發性出血)
不可逆轉的再生障礙性貧血
耳聾(不可逆的聽力喪失,用手術植入的方式可康複的不保障)
阿爾茨海默病/嚴重癡呆症(原來標准爲失去智力,新標准爲失去認知能力)
良性腦瘤(膿腫和血管瘤除外)
失明(不可逆的失明,用手術或者植入的方法可以康複的不保障)
冠狀動脈手術(僅限主冠狀動脈,分支不包括在內)
更多詳細的修改內容可以查看新加坡壽險協會的網站。
既然保障變少了,那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産品應該會更便宜吧?
雖然許多項目被剔除出保障範圍會使賠付支出減少,但是預計新開發的終身型重疾險在價格方面並不會出現大幅的變動。這主要是因爲:目前很多保險公司開發的重疾險價格已經很低,正處于“打價格戰”的狀態,已經低到沒有再保險公司願意支持風險分攤,有的公司甚至是在再保的報價上打折作爲定價發生率使用,未來理賠具有較大風險,不敢貿然大幅降價。
那我們需要怎麽應對呢?
對于已經擁有重大疾病保障的朋友,需要檢視自身已有的保障是否有缺口。如果有缺口,盡快補上。
對于還沒有做好重大疾病保障的朋友,盡快約見專業的保險顧問咨詢配置事宜。
請問多少保障才足夠,有什麽標准嗎?
重大疾病保險的作用主要是用來彌補生病期間不能工作所損失的潛在收入,同時應付必要的家庭支出。
通常,以工資收入爲主的人士,早期重大疾病建議3倍左右的年收入作爲保障額度。晚期重大疾病以5~10倍的年收入作爲保障額度。
高收入人士計算方式有所不同,早期重大疾病建議3倍左右的年支出費用作爲保障額度。晚期重大疾病以5~10倍的年支出費用作爲保障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