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4年,1999年進入零售行業,高峰期時有店鋪59家,年銷售1.5億,每年繳稅200萬,房租900萬,工資800萬。這兩年生意下滑,不停關店,直至現在,賣房賣車,把最後一套自住的房子賣掉後仍負債約500萬。
今天一起案件做被告開庭,本有8成勝算,原告提供一份由我原來合夥人提供的證據,基本粉碎了我贏得訴訟的可能性,債務可能會再增加約300萬,算算依照目前這種收入狀況,就算不再惡化,要還清欠款應該是此生無望了,老賴之路估計也就就此展開。
夜深人靜的時候,總是在想,我錯在哪裏了?爲什麽就成了這樣?說幾個我思考的結論,給大家參考下吧,成功的路徑值得學習,而失敗的反思也許更有啓發。
1、做大做強不應該成爲我們的指引方向,專注一件事,把生意做到自己可控範圍,也許更適合大多數人。
2、千萬不要合夥,能自己幹就自己幹,一定要幾個人幹的,找到好的合夥人再幹,不然也不要幹。合夥打野豬,最後你未必能吃到豬肉,運氣不好命沒送給野豬卻送給了合夥人。
3、不要負債,不要加杠杆,因爲現在盈利能超過資金成本的生意,基本不多見了,除非你有特殊技能。
4、沒有一個生意能做一輩子,要懂得收手,要設止損線,止損要果斷,沒錢賺好過貼錢做,大多數老板都是被虧損拖死的。
5、人在低谷,不能計較別人的評價與看法,活著最重要,爲孩子。
老賴之路,充滿恐懼與自責,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