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愛看曆史的朋友都聽說過“十大酷刑”,它們是中國古代殘酷刑罰的代表,包括車裂、淩遲、烹煮等等,十分殘忍暴力,極具威懾力,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些不合人性的刑罰也早就退出了曆史舞台。
但很多朋友不知道,古代刑罰中的“鞭刑”在當今世界的某些國家仍然存在,比如新加坡,無論是不是新加坡人,只要在新加坡犯了罪,都極有可能經曆鞭刑,比如當年一位美國少年在新加坡某社區戳破汽車輪胎和塗鴉,被判鞭刑6下,直接驚動了美國總統,那麽新加坡的鞭刑到底是啥樣的呢?普通人真的挨不過1鞭子嗎?
我們先來簡單看看“鞭刑”的發展曆史,它的曆史非常悠久,這種懲罰方式自打我國黃帝時代就存在了,那時候主要是奴隸主懲罰奴隸。雖然不想承認,但小編小時候也是挨過父母“鞭子”的,鞭刑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
同樣的,在羅馬、英國、意大利、俄國等國家,鞭刑也是幾百、幾千年前就出現了,那時候的鞭刑特別殘忍,以英國爲例,他們會提前准備好各種材質的鞭子,比如牛皮鞭、包著羊骨的鞭子,這種鞭子能輕易把人打得皮開肉綻、血肉模糊,打完以後再把犯人扔進海水或醋裏,折磨死他們,非常殘忍。
1824年,英國在新加坡開始了殖民統治,爲了更好地“統治”新加坡人民,于是就肆意使用了鞭刑,所以如今新加坡的鞭刑便是“繼承”了英國的,他們的刑法制度也是源自英國和英屬印度。
新加坡的鞭刑比起英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他們對鞭刑有著明文規定:刑鞭長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刑鞭會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強柔韌性。而且新加坡鞭刑要求執行者(行刑者受過特訓,身材十分魁梧)一鞭子下去就要達到皮開肉綻的效果。
當然,爲了犯人的“生命安全”,旁邊隨時有醫生待命,一旦發現受刑者有什麽不對勁,就上前檢查,沒問題就繼續打下一鞭子,有問題就暫停,身體恢複好了再回來繼續挨打。另外,新加坡允許所有媒體來到現場進行拍照。
相信光是看到這段文字,很多朋友就能感受到“疼痛”,那麽如此殘忍的刑罰是在怎樣的情況下才會被判呢?其實,在新加坡犯罪很容易被判鞭刑,不止強奸罪、搶劫罪、販毒罪這種大罪,就連塗鴉、張貼廣告(規定禁止貼廣告的牆上)、非法持有武器(包括匕首、長刀),都會被判鞭刑。
根據數據顯示,1993年的新加坡有3244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女性只判監禁,無鞭刑),2007年人數翻了一倍,達到6400多人。因爲新加坡的鞭刑實在太殘忍,所以很多罪犯跪在地上求法官讓自己多坐幾年牢也不願意承受鞭刑,但這就要看法官的決定了。
因爲新加坡的鞭刑實在太殘酷,所以許多國家對其表示譴責,並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夠廢除鞭刑,但新加坡官方表示“支持鞭刑,這是震懾罪犯的最有效手段”,新加坡國立大學的一項投票也顯示,新加坡民衆多數支持鞭刑。
對于新加坡鞭刑,各位讀者朋友是怎麽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