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車投資是騙局? 被揭計劃終止 多人血本無歸!
(吉隆坡25日訊)咖啡車投資項目被指沒有按照計劃書所述每月肯定獲得3%(210令吉)回酬,更讓不少投資者血本無歸,原來該計劃已經終止!
謝先生:沒按計劃書獲回酬
謝先生(服務業)表示,2015年在友人的介紹下認識咖啡車的投資項目,之後友人更帶著他到雪州新開張的流動咖啡車見識一下咖啡車經營方式。
經過觀察,他說,咖啡車的銷量相當好,無需自己經營,且咖啡車員工薪水和材料都是由公司負擔,同時咖啡車投資計劃推介時曾在該公司總部舉行千人宴,因此不疑有他就當場把錢匯入該公司的銀行戶頭,他和太太一共投資了2萬1000令吉,不過兩年來他只拿到4690令吉回酬。
他本身找了4個人加入,而其下線另外找到7個人加入,相信已經超過13人,能夠購買和經營1輛咖啡車,不過有關人士卻說「還沒輪到你們。不然自己經營。」
他補充,根據計劃書,每位投資7000令吉的投資者每月「肯定」可以拿回3%的錢,即210令吉,按照計劃,兩年便可得5040令吉,然而,實際上這兩年來謝先生只拿到1890令吉,以及介紹4人加入時所獲得的2800令吉佣金,過後便毫無頭緒。
兩年來,他多次親臨總部,也見過老闆本人,並不時聯絡老闆和相關人士追討利潤,卻被諸多理由搪塞打發,儘管公司負責人後來答應有咖啡車讓他管理,但是還是失信,現在更是對他們不聞不問。
他說,據他了解,雪隆一帶應該有約300人參與這項投資,其上線投資4萬9000令吉、一名中國人2萬1000、其他下線多數投資7000令吉,一些甚至投資4萬9000令吉。
他表示,這家公司現在還利用雜誌的訪問,讓更多人加入投資。
隆仍見咖啡車蹤跡
他說,由於這個投資計劃有讓投資者看到實際的東西,加上在吉隆坡一帶仍然可以看見咖啡車的蹤跡,因此才不會有所懷疑。
「這家公司與解救普通人(JJPTR)不一樣,他們有產品。
他透露,等了兩年才報案是因為大家不知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加上現在我國正努力打擊金錢遊戲,所以才決定報案。
他指出,他目前已經號召6名受害者,一同到士拉央警局報案。
此外,記者致電該公司總部,詢及有關咖啡車的投資事宜,惟職員卻指出,已經沒有這項投資計劃。
《光華日報》記者喬裝投資者 負責人反而推銷房子
光華日報記者喬裝成投資者,試圖聯繫該2名負責人,但其中一人表示自己並非負責人,並表示目前已沒有13人合資經營一輛咖啡車的投資方式,只能自己買下整輛車經營。
另一名負責人則先詢問記者何時知曉該經營模式,隨後也同樣表示公司約1年前已停止該計劃。目前,吉隆坡的咖啡車還在經營,但新山地區車則因供過於求,導致業績不理想而全數停止營業。
「後來公司已將咖啡車售賣,將錢分給投資者們。」
當記者對無法參與感到惋惜時,該負責人隨即推銷房子,表示房子也能作為一種投資方式,過後還詢問記者是否有興趣投資昨日剛被國行類為金融消費者警示名單的MBI國際私人有限公司,表示該公司並非金錢遊戲及認識相關人士。
負責人:允投資者駕走咖啡車
記者較後表明身份詢問該不願具名的負責人。他說,母公司已在處理問題,即把咖啡車出售,以取得的款項退回給投資者。
他指出,公司也表示可以讓投資者把咖啡車駕回去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出售,但一些投資者不願意。
他說,據他所知,新山大約有20多輛的咖啡車,全已停業,但在吉隆坡仍有咖啡車在經營。
他也說,新山已有10輛咖啡車由投資者駕走。
「公司一直都在處理退款問題,款項會在出售咖啡車後,退還給投資者。因一次是以5輛或8輛的數量出售,且需時找到肯出合理價錢的買家,退款時間因而拖長。之前第一批出售咖啡車取得的款項,已退還給投資者,現在在處理著第二批。」
他指出,公司已向投資者作出交代,不明白為何還會有人報案。
「因投資者有不同組,我不清楚報案的是哪一組投資者,但我負責的投資者,都已安頓好。
轉售咖啡車充「退場費」
針對上述投訴,《光華日報》探悉,有關咖啡車的投資計劃的確早在2年前停止,而目前「過剩」的咖啡車正等待買主,希望將資金補貼給上述計劃的投資者,作為「退場費」。
化名「艾倫」的高層向本報指出,咖啡車投資計劃的確在兩年前吸引大批人投資,但卻因為投資熱潮迅速消退,加上咖啡車的收入銳減,所以導致許多投資者急著退場而索錢。
他說,公司在兩年前的9月決定停止有關投資計劃,意味著不再招收新的投資者加入。「在許多投資者選擇退場的情況下,公司必須補貼大筆資金,可是我們也無法滿足他們的要求。後來經開會後決定,將現有10多輛咖啡車售賣,將所得資金充作退場費。」
他說,目前每輛咖啡車的售賣價格為16萬令吉,當中包括消費稅、律師費、200杯咖啡原料、以及7000令吉的特許經營費。
他說,有關特許經營費意味著新投資者在購買咖啡車後,每年必須繳付的費用,但公司不會強迫投資者每年必須額外吸納多少杯咖啡的原料費。
「我們和其他特許經營一樣,公司會承包一切的設計、咖啡車改裝和員工培訓等等。」
詢及為何咖啡車生意下滑時,艾倫直言當初創立的熱潮期,每天可銷售500多杯的咖啡,但目前因為天氣所致,淡季每天只賣50多杯咖啡,即使周末周日也只有70多杯的咖啡。
警建議向商業部投訴
李成源原本欲當作花錢買教訓算了,但近日金錢遊戲課題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恰好受害人群里有人提議也讓這件事情曝光,他便趁南下新山處理事務,率先帶著包括曾玉婷在內的另3名受害者,於21日到實達英達警局報案。後又在警員建議下,他於同日到古來警區商業罪案調查組報案。
「目前我們也只算是報案存檔,警方說我們同意後,他們才會採取行動,將涉案者逮捕助查,但無法保證能拿回投入的資金,且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就需要經常到法庭作證。又或者,我們可到商業部投訴,且聘請律師控告對方,才有可能拿回血汗錢。」
據他了解,新山及吉隆坡目前已有6名受害人報案。他呼籲其他受害人不要坐著等,而應到警局報案,否則僅他們數人報案,未免人單力薄。
公司網頁已不存在
根據曾玉婷發給記者的公司計劃書,該咖啡品牌宣稱創立於1860年,在法國有23間分行,如今馬來西亞是第一總代理。經市場調查後,該公司決定以咖啡車形式讓民眾了解該品牌。
不過,記者搜索時發現,該公司網頁已不存在;臉書的最後一則貼文是在去年12月,當時是轉發有關喝咖啡好處的視頻,最後一次有關該咖啡車的貼文則在11月。
此外,記者經受訪者同意後,進入該由受害人組成的微信群,據他們表示,有者「買了」3份,相當於投入2萬1000令吉。還有受害人向負責人追問時被對方威脅,其母親更是用公積金投資,最終賠本。
他們憤憤表示,他們如今只希望拿回血汗錢,就算拿不回,也要將相關人士繩之以法。
有者說,已聽聞有一班人把咖啡車賣掉後,每人分得5000令吉,但也有人表示是上線拿錢,他分文未得,並說他曾到其中一名新山負責人家中,發現還有咖啡車停放屋外。
「我們唯一知道的是,我們已把錢投進去了,但根本不知道該筆錢是否已用於購車及哪輛車是我們的。」
2年前投資至今 約50人稱未獲利潤
前段時日,「咖啡車」紅極一時,大街小巷不難見到它們的身影。如今,在這些咖啡車淡出人們視線之際,約50名受害人聲稱他們約2年前曾把7000令吉投資到相關生意,但至今未獲分文利潤;有者甚至投入超過7萬令吉,血汗錢化為泡影!
曾玉婷:負責人總是拖
其中一名受害者是曾玉婷(28歲,家庭主婦)。她告訴《光華日報》,她於2015年8月,在朋友介紹下加入投資泰國咖啡車計劃。
「當時,負責人還提呈完整計劃書,聲稱每人只要投資7000令吉,湊足13人即可購買一輛『咖啡車』經營,我們只出錢,不出力。按估算,每輛咖啡車每個月約可賣出250杯咖啡,扣除原料成本後,每人每月可獲2300令吉利潤。即使生意不佳,每個月也能賣出62杯,相當於每人也能獲得588令吉利潤。至少,每人肯定可每月獲得約200令吉『固定回酬』。」
她續說,若介紹親友加入投資,可獲得700令吉佣金。而一旦公司在2年內上市,每名投資者可一次性獲得5000令吉。計劃看起來天衣無縫,加上當時咖啡車確實十分火熱,大街小巷皆可見到它們的蹤跡,曾玉婷便不疑有他,進行人生中的第一次投資,並且介紹2名友人加入。
「當時我確實有拿到佣金,但負責人聲稱要扣除各項費用,最終共1400令吉的佣金分文未獲。」
投資後一個月,依然不見回酬,曾玉婷隱約感覺不對勁,遂不再邀朋友加入投資。
「生意再怎麼差,不可能60杯都無法賣出吧!」
她說,原本所有投資者在Whatsapp有個群組,但越來越多人未如期獲得利潤後,就在群里質問負責人,但對方總是一拖再拖。
她還說,也曾有人到吉隆坡總公司討說法,但員工皆表示老闆出國,更揚言他們大可去報警,公司有律師處理相關事務。
這一年半來,她分文利潤未得,終於忍無可忍到警局報案。
詢及為何拖至近日才報案,曾玉婷表示,由於當時滿街還能看到咖啡車的蹤跡,加上被那5000令吉上市分紅誘惑,導致她仍抱有一線希望。但至今公司仍未上市,5000令吉「分紅」顯得遙遙無期。
她說,她日前已到實達英達警局報案,並打算再到商業罪案調查組報案。警方表示可投報,也可逮捕相關人士,但若涉案者被提控,她需到法庭作證,警方也告訴她可以與所有受害者集資聘請律師提告。
李成源: 計劃完整沒起疑
另一名受害人李成源(46歲,批發商)同樣是在2015年8月經朋友介紹下開始投資該計劃。
他說,由於該公司能提出完整計劃,且見到處都有咖啡車在經營,覺得有利可圖,遂加入投資,後也邀朋友加入。
「我當時心想,7000令吉不算一筆大數目,何況按照計劃,若每月可獲210令吉固定回酬,那我3年內就能回本,且不需親自去經營。現在回想,幸虧當初抱著先試試心態,只投入7000令吉。」
李成源的際遇比曾玉婷還慘,不僅半年下來未獲得任何利潤,甚至連介紹朋友加入的佣金也未獲得。
警證實接投報
記者查悉,案件已交由古來警方負責。負責接收此案的警員沙魯告訴記者,警方的確有收到投報,惟警方不會採取行動,因事主只要報案紙,作為提呈給貿銷局的證明,以向所投資的公司,索回款項。
另外,柔州商業罪案調查主任莫哈末沙列受詢時表示,該組暫未接獲相關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