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男子與他人接觸,但沒戴好口罩,被執行安全距離措施的衛生人員發現。他卻辱罵和恐嚇要“打爛你們的臉”,還用粗話罵警員。他今天被判坐牢七個月。
被告沒有律師,他哭著向法官求情說,他要向受害者和法庭道歉。他控制不了自己的酒瘾。請求法官輕判。
被告拉維面對八項罪名,包括兩項觸犯臨時措施法令、兩項刑事恐嚇、三項辱罵公務員及一項醉酒騷擾他人的控狀。
他被指在4月14日晚上在黃埔通道與一名不同住的人見面,違反管制條例,還醉酒騷擾及辱罵到場的警員。
拉維在18日再次犯案,在黃埔通道第81座組屋的咖啡店內沒戴好口罩,將口罩挂在下巴,對兩名安全距離執法人員和一名警員爆粗口,還威脅要打爛他們的臉。
被告案底累累,他于1988年開始進出法庭,當時21歲的他犯偷竊罪。之後,被告犯下44種不同罪行,包括販毒、吸毒、行爲不檢和搶劫傷人等。最近一項案底是在去年12月20日,他因辱罵警員和蓄意傷人等罪,被判入獄16周。他在出獄不久再犯下這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