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人王俊偉2014年6月與Skypace簽聘約,但在受雇期間,他以另一家公司Rooot Studio合夥人身份之一參與公司的一個新辦公室項目,雇主謝凱文得知後非常不滿,緊接著采取法律行動。王俊偉承認違約,但認爲公司沒有因爲違約事件而蒙受虧損。
項目管理和建築裝修公司起訴違反聘約的前雇員,稱對方在一項承包隔板工程中,導致公司蒙受15萬6000元損失,要加以追討,但只得一元象征式賠償。
國家法院法官謝國權指起訴公司Skypace無法證明違約造成虧損,卻堅持索償,行爲不僅不合理,其索償純粹惡意且懷有報複性,判它只得前雇員王俊偉的一元賠償。
被列爲答辯人的王俊偉(29歲)承認違約,指涉案工程只值2406元,而且已完成一半,表示願意支付1203元。
法官接受他的說法,裁定答辯人付前雇主1287元(加消費稅),並下令雙方自行承擔訟費。
Skypace是項目管理和建築裝修公司,謝凱文是公司唯一的董事兼股東。
根據判詞,畢業于拉薩爾藝術學院的王俊偉,于2014年6月與Skypace簽聘約,擔任助理項目經理,月薪2500元。
2015年3月,起訴公司終止其聘約,兩個多月後起訴他。
Skypace原本指答辯人濫用機密資料、違反聘約和受托責任,以及欺詐,後來放棄三個指責,只剩違反聘約。
答辯人承認違約,交由法官計算賠償。
雇傭糾紛源自遠東廣場一個新辦公室的項目。負責設計和建築工程的二手承包商Rooot Studio,再委任起訴公司承包隔板工作。
謝凱文後來得知答辯人受雇期間,原來是Rooot Studio的合夥人之一,非常不滿,緊接著采取法律行動。
答辯人承認違約,但認爲公司沒有因爲違約事件而蒙受虧損。他說根據標價單,隔板工程的合同只值2406元。
2015年3月,謝凱文視察隔板工作時,下令終止工程和除掉所有建築材料。
他稱從不知合同只值2406元,說他是根據15萬余元的標價單索償。
他說,公司政策是每個項目都必須收取押金,答辯人卻沒這麽做,還擅自開工,其做法等于遮掩一些事,說明答辯人不要通知公司他參與遠東廣場的項目。
以此來看,合同價值不應以2406元計算,已展開的工程其實值更多錢。
法官:15萬余元標價單
是雙方關系破裂後創建的
不過,法官指沒證據顯示Rooot Studio接受了起訴公司15萬余元的標價單。
法官指出,起訴公司于3月27日晚停止隔板工程,並在隔天解雇答辯人和創建這個15萬余元的標價。
它向答辯人發索償信時,將上述標價單當成附件。
法官說,15萬余元的標價是起訴公司與答辯人關系破裂後故意創建的,而之中所列的工程完全不是Skypace承擔的項目。
他說,起訴公司無法解釋這個標價和價格詳情。整個辦公室的合同其實只有3萬元,起訴公司卻稱值15萬元,實爲惡意且具報複性質。
法官也認爲,下令答辯人付1203元給起訴公司算公平,因爲起訴公司只完成一半工程就不幹,Rooot Studio須委任其他公司來完成。(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