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自己疑似染冠病,還兩次故意向另一名男子咳嗽。包括他在內的七男一女因在阻斷措施期間犯案,今早(5月15日)被控上國家法院。
其中五男一女被指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他們分別是程鳳朝(37歲)、彭姆吉特(60歲)、王德財(46歲)、庫瑪蘭(29歲)、余春華(52歲)和阿萬尼斯(23歲)。
另外兩人在阻斷措施期間犯案。維賈揚(41歲)被指騷擾他人,故意向對方的臉咳嗽,而陳漢榮(76歲)被指辱罵警員。(人名譯音)
其中,被告維賈揚面對兩項罪名,包括一項防止騷擾法令及一項公共騷擾的罪名。
被告維賈揚。(海峽時報)
根據控狀,被告于3月30日早上10時左右,在淡濱尼的新郵政分行,稱自己懷疑患有冠狀病毒,並在公共場合大聲咳嗽。被告在進入郵局之前未戴口罩,也不肯測量體溫。此外,他還故意往一名男子的臉上咳嗽兩次。
維賈揚今早出庭表示,雖對自己的行爲表示歉意,但自己沒有主動去靠近任何人,是別人來靠近他。他打算聘請律師爲他求情。案展至6月2日過堂。
男子對執法員動粗
29歲男子用衣領遮口鼻取代口罩,對執法人員動粗。
被告庫瑪蘭(Kumaran Roy)面對三項罪名,包括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一項防止騷擾法令及一項刑事暴力的罪名。
被告庫瑪蘭。(海峽時報)
根據控狀,被告于4月18日下午2時許,在聯邦彎巴刹與熟食中心辱罵安全距離大使或保潔大使,並對對方比中指,甚至推對方肩膀。
此外,事發時他未戴口罩,只是用衣領遮住嘴巴和鼻子。他今早出庭時表示有意認罪,案展至5月29日下判。
記者:項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