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澄清,買賣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的股票並不會觸發歐盟新金融法規的交易規定,歐盟的有關新法規生效後,歐洲投資者可以繼續買賣所有在新交所挂牌的股票。
歐盟委員會在當地時間周三宣布,決定允許歐洲投資者在修訂版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導”(MiFID II)于明年1月3日生效後,繼續買賣在美國、澳大利亞和香港挂牌的股票。這解決了歐洲投資者的一大問題,否則在新規定生效後,投資者將無法買賣在這些地方挂牌的股票。
金管局昨日的文告說:“關于媒體的詢問,金管局留意到歐盟委員會並沒有提及新加坡,這顯示在新加坡挂牌的股票,並不會觸發MiFID II法規下的交易責任,歐盟的交易方可以繼續買賣所有在新交所挂牌的股票。”
在本地場外衍生産品交易方面,金管局表示,它將繼續與歐盟委員會溝通,以方便跨境交易。金管局一直在密切與歐洲委員會討論,因爲歐洲交易方,是新加坡場外交易衍生産品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新交所昨日歡迎金管局的澄清。它發布文告指出,在新交所兩地上市的股票,包括了幾只海峽時報指數成份股,它們是怡和控股、怡和策略和香港置地。這些股票的交易幾乎都是在新加坡進行,而不是在歐洲的交易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