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新加坡法律是最嚴厲的!死刑和鞭刑,讓人聞風喪膽。
但是,總有些人試圖铤而走險,結果可想而知,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對情節嚴重的,坐牢、罰款一個都不能少!
一名31歲的新加坡男子,因走私22只瀕危動物,被判坐牢兩個月及罰款9600元。
這個被告姓名Mitchell Edberg Li Heyi,是馬來西亞新山一家爬行寵物店的老板。
去年11月10日淩晨,在兀蘭關卡,他從馬來西亞入境新加坡時,被執法人員發現車廂內藏有瀕危動物。
這些可憐的動物,都被分別裝進餅幹盒及麥片盒裏,藏得密不透風,被憋至少達五個小時。
經過檢查,發現他走私的動物包括:
1只蜜袋鼯(Sugar Glider);
2只豹紋壁虎(Leopard Geckos);
18只不同品種的箭毒蛙(Poison Dart Frogs);
1只巨型南美蜥(Argentine tegu)。
其中13只箭毒蛙的買家,是本地男子Jonathan Wong Kai Kit。今年4月,他曾被判處罰,罪名是教唆被告走私這些瀕危動物,被判罰款6000元。
箭毒蛙是世界上外表最美麗的青蛙,同時也是毒性最強的物種之一。它們的體型很小,最小的僅有1.5厘米,個別種類也可達到6厘米,屬于保護的瀕危物種。
圖源:wikipedia
看到這般漂亮的動物,只想質問一句:于心何忍啊!
最後,被告承認觸犯七項《動物和禽類法》(Animals and Birds Act),及瀕危物種(進口與出口)法令(Endangered Species (Import and Export) Act),包括沒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在運輸過程中使這些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對他的23項控狀一並處罰,法官判處他坐牢兩個月及罰款9600元。由于他無法支付罰款,他將以坐牢來代替罰款。
很不幸是,在這批走私的動物裏,一只箭毒蛙當天死亡,其他的箭毒蛙不是瀕臨死亡,就是因爲感染真菌必須接受安樂死。
在此呼籲,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保護野生動物,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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