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動物新聞令人震驚
新加坡一對夫婦因爲擔心剛出生的寶寶被咬
竟然將自己養的狗狗送去火化?!
這只可愛的小狗Loki本來就是一只流浪犬
兩年半前在動物福利組織的幫助下
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家
原以爲幸福的狗生會從此開始
沒想到,卻活生生地被主人送去人道毀滅
去世之時,Loki還不滿3歲
我相信更讓它難過的是
傷害它的是它曾經最信任的人
……
不過,在新加坡虐待小動物
可不僅是受到道德譴責這麽簡單
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最新消息
動物福利組織Exclusively Mongrels
已經對上述狗主人夫婦正式起訴
指控他們嚴重違反領養協議
當初狗主人在面對孩子和狗難兩全的局面時
本來有哪些正確的措施可以采用?
在坡養動物還有哪些法點雷區一定要避開?
如何做一個合法安全的鏟屎官?
這篇文章統統告訴你!
01. 新加坡允許養什麽動物?
新加坡對家養寵物有嚴格的規定。根據《野生動物及鳥類法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捕捉本地的野生動物並將其作爲寵物。所以,在校園和野生環境中遇到的各類蛇、蜥蜴、刺猬,都不能抓回去當寵物哦!
另外,從國外輸入的野生動物也不能成爲寵物。本地居民只可以從貓、狗、兔、天竺鼠、倉鼠、栗鼠、烏龜和各種觀賞鳥類及觀賞魚等動物中選擇作爲寵物。
首先,來看看養狗方面的規定。住在政府組屋內的居民,每戶只能養一條狗。私人住宅居民最多可以養三條狗。如果是租房,養寵物一定要先得到屋主的同意。
新加坡農糧獸醫局規定,寵物狗的身高必須小于40厘米(含),體重低于10公斤(含),而且狗的品種必須包括在建屋發展局批准的名錄內(共62種)。
所以,養狗狗也不能讓他們太胖哦!超重就可能要被抓走了。
如果你想養大狗狗,那就更困難啦……
自從1991年8月起,新加坡已勒令停止進口美國斯塔福德獵犬、那不勒斯獒等A類犬(猛犬)。已經在本地的A類犬必須進行絕育處理,還要終生攜帶植入體內的微芯片。此外,A類犬的主人必須爲它投保10萬新元的第三方責任險。
不僅如此,養貓咪的規矩也不少。
按照新加坡建屋局的規定,組屋區的住戶是不允許在組屋裏面養貓的,因爲通常來說很難把貓完全關在家裏。
而且貓掉毛、在公共地區大小便,發情的叫聲會影響到旁邊的其他住戶和組屋區的環境。
但是,當前現代人最喜歡養的寵物就貓了。實在是想要一只可愛的貓咪陪伴,該怎麽辦呢?
根據新加坡Catwelfare.org和SPCA的建議,其實HDB只要認定你是一個負責任的貓奴,還是可以繼續在組屋裏養貓的。主要是要求達到以下兩點:
• 保證把貓關在家裏不讓它出去
• 絕育
所以貓主人們,平常請關好門窗,不讓貓出去。這也同時保護和防止他們從窗戶口掉下去。
HDB會有專門的小組抽查各家各戶,只要他們認定你是負責任的貓主人,就可以繼續養貓了。只要做到上面兩點,絕大多數住戶都可以得到認可的。
另外,也希望主人們不要舍不得帶貓咪去做絕育。因爲雖然政府要求絕育的部分原因是防止貓咪在發情期的時候總是嚎叫,吵到附近的居民。
但是,絕育本身更是爲了貓咪好。因爲貓如果長期無法滿足生理需求,這樣很容易得生殖系統疾病和生殖系統相關的癌症。另外這麽做,也是想要社區裏減少流浪貓的數目。
02. 如何讓寵物合法?
在新加坡,每一只萌寵也都必須辦理他們的“身份證”。
所有3個月(含)以上的貓和狗都必須申領許可證,新加坡政府會建議寵物主人給貓狗戴上項圈和身份牌(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爲一年,鏟屎官必須在過期前申請更新。
農糧獸醫局規定,狗的主人必須確保自己所豢養的寵物不會給他人的生活帶來不便,如過度吠叫,在公共場所排便,騷擾路人,追逐車輛,咬人等。
除了避免讓狗給他人造成不便,鏟屎官絕對不能讓狗狗成爲流浪犬,不然會被吊銷許可證或是罰款。
在公共場所,狗主人必須給他的小萌萌系上皮帶,並使其處于自已的有效監控之下。否則狗的主人也會被吊銷養寵物許可證,或無法更新許可證。
動物法規中,對狗狗的要求比較多,因爲他們的威脅性相對較大。
比如A類猛犬,和可能會給他人造成危險的B類犬(包括德國牧羊犬、英格蘭器犬等),在公共場所時,必須系上皮帶並戴上防咬頭套。若違反規定,狗狗可能會被農糧獸醫局扣押,同時鏟屎官也會面臨下崗或是罰款等處罰。
說了這麽多,那麽要到哪給動物申請“身份證”呢?
要到農糧獸醫局屬下動物安康與控制中心(ava.gov.sg)申請。如果主人變更,寵物住址變動,或者走失、死亡,也必須通知動物安康與控制中心。
申請許可證時,主人可以親自到動物安康與控制中心服務櫃台辦理手續,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信件電子郵件要求申請表格。
更新許可證時,主可以直接選擇以郵寄支票的方式辦理更新,也可以帶著更新通知到郵局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最新的養狗執照條例規定,從2017年3月起,所有從事寵物生意的業者,在出售寵物之前,必須確保它們都經過農糧獸醫局注冊,並需要通過農糧局“寵物執照系統”(PetAnimal Licensing System),把執照所有權轉給新主人。
而且,在新加坡也不能隨意將寵物送給別人。
鏟屎官今後要轉售或送掉寵物狗時,也必須通知農糧獸醫局。提醒大家在買賣寵物的時候一定要辦理好相關手續,讓萌寵合法上崗。
總而言之,新加坡的每一只寵物都是在政府登記在案的,它的每一次轉移和變更也應該要如實呈報。因爲,每一只動物都和人一樣。在新加坡是有“身份”的人。
03. 在新加坡如何領養動物?
其實,如果想要養小動物,領養可能是比購買更好的選擇,因爲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在新加坡可以領養動物的機構有很多,如Animal Lovers League,HOPE Dog Rescue,Cat Welfare Society,Save Our Street Dogs,The Cat Museum,Bunny Wonderland等等。
在 CatWelfare Society,要花費$40 –$60去領養一只貓,價格不同是根據這只貓接受過的治療而定的。有時候你也可以免費領養貓,但是你需要自己去找獸醫給貓驅蟲打疫苗。
你可以在這些福利組織的官網上找到那些等待領養動物的照片、具體信息和詳細介紹,讓你可以充分判斷它是不是你對的“伴侶”。
在SPCA(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80可以領養一只成年貓, $100可以領養一只小貓。已經在這裏住了一年以上的貓,或者超過5.5歲的貓,$25就可以領養到。(這裏也可以領養小兔子小倉鼠荷蘭豬之類的)
另一方面,如果你想要從繁育者或者商店裏買一只貓,價格就會翻好幾番,至少會花上幾百新幣。比如一只雜種波斯貓最低也要$300,若是血統較爲純正,將需要投入相當大的一筆資金。
正在猶豫是否養寵物的朋友可能會好奇,在新加坡養動物一般需要花多少錢?
以現代人家裏如今最常見的寵物貓咪來說,主要分爲前期費用和日常花銷。
帶貓第一次去見獸醫(大概$40)的時候,需要做以下三件事:
疫苗 – $30 –$60;
驅蟲 – $30 –$50;
絕育 – 公貓:$50-$100;母貓: $80-$150;懷孕母貓: $120-$180 (6個月大之後可以絕育)。
日常花銷主要包括以下:
貓砂 – $10 – $20;
疫苗 – $30 – $60,室內飼養貓咪3年一次;
驅蟲 – $30 – $60,室外飼養貓咪6個月一次,室內飼養貓咪一年一次;
看獸醫基礎問診費用 – $30 – $60,Singapore Veterinary Association上有新加坡所有獸醫診所的列表。
所以,要養好一只小動物真的是有不菲的成本的,大家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審慎評估,量力而行,畢竟選擇了養它,便是一輩子的責任。
04. 新加坡的每只動物都受到保護
回到文章開頭提到的那則新聞。其實在殘忍地毀滅狗狗之外,那對夫婦本可以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動物福利組織Exclusively Mongrels的Theng Wei Gan寫道,
“他們迎接了一個新生命,卻決定結束另一個生命,這不是很諷刺嗎?
他指出,這對夫婦可以在懷孕期間爲Loki選擇一名訓狗師,這樣保證在新生兒到來之後,狗狗不會情緒異常而亂咬人。
除此之外,飼主也可以把Loki還給領養的福利組織,他們必定竭盡所能爲它找一個新家,畢竟這是他們當初救回Loki時給它的承諾。
他也指這對夫妻破壞了“人道毀滅”的意義。人道毀滅本該是安樂死,是結束痛苦的人道手法,而不是讓人濫殺生命的死刑。
“難道一只健康快樂的小狗咬了人就應該死?”
Theng Wei Gan也向Loki致歉,表示爲它選錯了家,讓它慘遭無情的處決。他也希望這對夫妻的孩子長大後問起可否養狗時,他們會想起Loki,並且不會讓孩子養狗,因爲他們不配養狗。
他的帖文也引起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的關注。他也是關愛動物研究協會(ACRES)執行理事長。他個人在Facebook轉載帖文,表示將在國會提出這個問題,加強管制,以免人們爲了方便而隨意對寵物進行人道毀滅。
他也會要求執行人道毀滅的獸醫必須等待至少七天,讓動物有被領養的機會,並且將動物的資料放上國家環境局和動物福利組織的網站。
這個冷靜期也能讓飼主重新思考,也讓動物有重新找個家的機會。
如今Exclusively Mongrels已經對狗主人提起訴訟,打算索取名譽損失賠償,加重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他們在訴狀中提到,這將對被告人和其他領養者起到警示作用。
領養和照顧寵物是一個不可輕視或推卸的終生責任。
除了人道毀滅寵物這樣的極端行爲。在新加坡,虐待動物也是很嚴重的行爲,會被起訴的!
2011年的時候就有一個案子十分轟動。
一位牧羊犬的主人淩先生,將自己的狗長期關在陽台。可怕的是,陽台並沒有人任何遮雨和防曬的設施,而且狗主人經常餓著狗狗,不給東西吃。長期如此,就是虐待動物無疑。
時間久了,鄰居看不下去了就投訴給公寓物業和SPCA(防止虐待動物協會)。
2011年6月份,物業經理連同SPCA一起拜訪了下這位當事人,並且給講了正常人都懂的保護動物的道理,總之是苦口婆心的勸說良久,本以爲狗狗從此就能被善待了,結果淩先生的行爲居然沒有任何改善。
可憐的狗,繼續在被暴曬被雨打,且沒有足夠的食物……
眼瞧著淩先生還不悔改,鄰居便再次聯絡了農糧與獸醫局前往約談,並對現場做了錄像搜集采證,希望情況真正受到重視。
但是這位淩先生居然依舊屢教不改,徹底觸到了相關機構的底線。2011年,兩家機構共同將他告上法院。法院最終調查他虐待動物行爲確鑿,虐待動物罪名成立,判其罰款5000新幣。
法官指出,邊境牧羊犬本屬于比較愛活動的狗類,淩先生每天都把它放置陽台之上每天都要受超過6小時的風吹日曬,而且不提供足夠的食物。
根據動物和鳥類保護法:虐待動物或者飼養寵物但是不供給足夠的食物嚴重者可控動物虐待罪,情節嚴重可判當事人12個月之內的監禁和不超10000新幣的罰款。
淩先生被判罰款5千沒有坐牢就已經算是僥幸了。
所以,今天我們說了這麽多,就是想表達養動物是個很慎重也很神聖的選擇。
養了動物之後,除了從寵物那裏獲得陪伴和養成的幸福之外,主人也需要付出和承擔很多責任,所以請慎重考慮再做決定。
如果真的想好了選擇養小動物,就要對他們的一生負責。
而且無論是家養還是野生動物都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請愛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