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首起狀告案!
網購的出現,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誕生了許多新的購買形式。在新加坡,也會有許多人選擇在淘寶、天貓購物,感受在線選購玲琅滿目商品的“新生活”。
但近日,有名新加坡男子將天貓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在天貓買到了“貨不對版”的電子産品,這也是首個跨境貿易法庭敲響的第一錘!

原告新加坡男子王剛(化名)在2019年5月18日,于天貓自營的往店裏購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但收到電腦後,男子發現這個電腦並不是全新的電腦,而且沒有雙方約定安裝終身正版office2016軟件,只有按年激活的office365服務。
發現這個問題後王剛非常氣憤,並發起了商品退款,但店家並沒有及時回複,也沒有爲王剛提出的問題提供合適的解決方案。王剛認爲,這是天貓作爲自營方的虛假宣傳,屬于欺騙他購買電腦的行爲。
最終,王剛將天貓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退還買電腦的3300元,並支付其三倍賠償金9900元。
但天貓對此並不認可,因爲王剛購買商品的店鋪是他們平台的其中一個店鋪,他們作爲平台服務提供商,沒有參與近銷售行爲中。在整起事件中,他們已經履行了平台的服務——同意王剛申請的退貨退款,但王剛自己沒有按照時間退貨導致該通道被關閉,這不屬于天貓的問題。
關于王剛提出的軟件問題,只要激活後就可以正確顯示並且一直使用,而王剛沒有給出有效的證據證明電腦是二手的,不能說明這是欺詐。
昨天(7月15日),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這次庭審也是杭州互聯網法院跨境貿易法庭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這場庭審因爲具有代表意義,與央視同步進行了庭審的全場直播。法院庭審認爲,這個案件的爭議點在王剛和天貓是不是具有網絡購物合同的法律關系,同時天貓是不是承擔有銷售者的責任等。
因爲消費者在天貓上購買産品,實際上對天貓是具有信任的,那麽天貓應該承擔銷售者的責任。但在糾紛産生之後,天貓沒有考慮到王剛作爲海外用戶的身份,這是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無論是作爲銷售者還是平台,天貓均應承擔與承諾不符的賠償責任。
天貓堅持自己的行爲不構成欺詐,但考慮到消費者的感受,願意和王剛協調解決,增強消費者對天貓的體驗。
經過約一個半小時的庭審,雙方均表示有調解意向。法院在經過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後,決定該案庭後擇期宣判。
如今,網購已經深入到現代人的生活當中,也期盼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以越發完善系統,這樣無論是銷售者還是消費者都可以更放心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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