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被告紮瑟蘭面對一項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人罪,昨天(1月1日)早上被控上國家法院的特別法庭。罪名一旦成立,可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5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
29歲男子涉嫌在芽籠四刀刺傷妻子,昨天早上在庭上表示,是妻子做了對不起男子和兒子的事,他才會犯錯捅妻,但堅持只刺她兩刀。
據《聯合晚報》前天報道,丈夫懷疑老婆偷賺,怒火中燒當街連刺妻子四刀,再搶走妻子錢包後逃走,一小時後遭警方逮捕。
這起駭人血案發生于去年12月30日早上11時47分,地點在芽籠16巷。
嫌犯是29歲的紮瑟蘭(Jayselan),傷者則是他26歲的妻子瑪尤莉。
被告紮瑟蘭面對一項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人罪,昨天早上被控上國家法院的特別法庭。
根據控狀,他涉嫌用10公分長的刀子捅傷妻子的腹部和背部下側各兩次。
罪名一旦成立,可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5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
他被控後,通過淡米爾語通譯員在庭上聲稱,盡管妻子犯下錯誤,但他承認自己的所爲是錯誤的,但堅稱只捅了妻子兩刀。
接著他也說:“我也不敢相信我會對妻子做這樣的事情……我有一個兒子,我接受不了妻子對我和孩子做這樣的事情。”
被告失控庭上罵髒話
被告昨早通過通譯員,向法官申請撥一通電話給兒子講幾句話,但遭到控方拒絕。
被告因此怒氣沖天,被帶離犯人欄時一度失控,以福建話和英語不停罵髒話,對控方發泄不滿。
庭上也揭露,被告曾向調查官透露自己曾是心理衛生學院的病人,患有抑郁症。
他將被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心理評估,案展至1月15日。
他也向法官申請還押到獨立病房,理由是他擔心和其他病人同住會進一步影響自己的心情。法官表示,將交由院方決定。
雖然昨天是新年第一天,也是公共假期,但因被告于去年12月30日落網,法律規定不能還押嫌犯超過48小時,因此國家法院今早開特別庭提控被告,以繼續將他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