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4日作出的裁決,一名47歲男子當天在中西部印第安納州一所聯邦監獄被執行死刑。這是美國17年來首次執行聯邦死刑。
據美國媒體報道,丹尼爾·劉易斯·李1996年因殺害一對夫妻和他們的8歲女兒被判死刑,這一判決原定于13日下午執行。
但是,13日上午,位于首都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要求美國司法部推遲原定今年7月和8月執行的4項死刑判決,其中包括對李的判決,理由是相關死刑方案存在法律爭議。
美國司法部當即向巡回上訴法院申訴,被拒後,又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最高法院于東部時間14日淩晨以5票贊成、4票反對的裁決結果,撤銷了下級法院關于暫緩執行聯邦死刑的決定。
東部時間當日8時許,李在中西部印第安納州一所聯邦監獄被以藥物注射方式處死。據報道,他死前聲稱自己沒有殺人。
近年來美國執行死刑數量以及死刑犯數量逐漸下降,越來越多的州立法停止執行死刑或在實踐中不再執行死刑。美國圍繞死刑的一大爭議在于執行死刑的手段,注射和電擊法均引發質疑。
據報道,美國上一次執行聯邦死刑是在2003年,當時一名男子因綁架、強奸和謀殺一名年輕女兵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