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一名馬來西亞籍婦女因賄賂當時的移民局(ICA)客戶服務官1,500新元,以賄賂罪名而被判入獄四個星期,以加快她的新加坡永久居民(PR)身份申請。
椰子之前的報導戳這裏:
“我爲了PR快點批,在新加坡賄賂了移民局人員1500新幣…”
星期一(6月29日),馬來西亞籍的鄭慧妮 (Fenny Tey Hui Nee) 現年25歲,目前是公關人員。她在2017年賄賂官員的罪名成立。
根據法庭文件,在發現自己懷孕後,鄭慧妮急于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她原本打算在孩子出生後停止工作一年,但她知道如果她失業,她將無法申請公關身份。
2017年7月,鄭慧妮詢問了由Immigration Solutions(Singapore)公司提供的移民咨詢服務。
該公司的一名銷售顧問呂蕙妏(Sharon Loo Wai Woon)回答說,該公司將能夠代表鄭慧妮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費用爲5,000新元。
鄭慧妮認爲費用太高,因此沒有參與該公司的服務。後來,她聯系了呂,並要求銷售顧問以個人身份幫助她完成永久居民申請。
法院文件表明,她希望向呂支付的費用低于呂的公司希望向她收取的服務費用。
呂說她有一個親戚在ICA工作,她專門幫助他人進行永久居民申請。她補充說,她的親戚可以幫助加快鄭慧妮的申請費用,收費爲1,500新元。
看到這裏,小夥伴都會忍不住發出感歎:
神馬?
才區區1500新幣?
然後,呂向鄭慧妮傳遞了她的母親張如絲(Lucy Teo)的聯系方式,該母親當時在ICA擔任客戶服務官。
然後,鄭慧妮和張如絲于2017年9月會面了二次。張如絲表示,由于她熟悉所需的信息和文件,因此能夠加快鄭慧妮的申請。
張說自己已經幫助許多外國人成功申請了永久身份,如果鄭慧妮願意付款給她,她申請將更有可能獲得成功。
在鄭慧妮同意支付張的費用後,兩人又見了兩次面,一次是在2017年9月28日,另一次是同年10月10日。每次鄭慧妮都付給張750新元現金。
張如絲隨後爲鄭慧妮的申請提供了協助,包括爲她填寫一張表格,並向她提交一個文件,其中包含需要提交該申請的所有文件。
鄭慧妮最終于2018年11月9日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
結果ICA在通過內部檢查和調查發現張如絲的罪行後,向警方揭發。
ICA聲明說:“新加坡對腐敗采取零容忍態度,”警方將與處理不當任何政府制度的公職人員打交道,包括向法院起訴。
ICA同時也在較早的聲明中表示,張如絲作爲客戶服務官的職責不涉及永久居民申請程序的處理,自2018年12月19日起她已被終止工作。根據《計算機濫用法案》,她還面臨指控。
可被處以最高5,000新元(15,100令吉)的罰款或最高兩年的監禁,或兩者兼罰。
而呂也于2017年10月16日離開原本就職的公司。
目前張和她的女兒呂被指控互相串謀收受鄭慧妮的賄賂。 目前母女倆的案件仍在審理中。可憐的母女,爲了一共1500新幣,以身試法,丟了工作,現在還雙雙坐等被罰被控。
新加坡,對貪汙零容忍
現實生活中
有太多太多的賄賂案例
在警醒著大家
犯法的事情不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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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到底有多廉潔?貪汙1毛也不放過!
在新加坡,貪汙受賄
這條紅線不能碰
還是踏踏實實地做人做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