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保護條例,如果商家“不請自來”,消費者有權在簽署直銷協議後的五天內取消協議。然而,商家如果是在得到消費者同意後上門,這項條例就無法保護消費者,因爲這並不算“不請自來”,所以消費者必須小心應對這種上門銷售服務。
兩小時苦苦糾纏、不肯離開、還祭出可憐身世,銷售員上門後就憑這三招讓婦女簽名,用3600元購買吸塵機,婦女事後才驚覺自己被騙。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昨天(1月4日)發出文告,表示有許多消費者爲了貪小便宜,同意讓銷售員上門推銷或服務,結果鬧得不愉快,或在不情願下簽署購買協議。
消協在過去三年共接獲117起上門銷售的投訴案件,其中有三成的投訴者是爲了獲取免費禮品,在購物中心、路演或商展會上答應讓商家上門推銷産品或服務,結果鬧得不愉快,因此向消協投訴。
一名不願具名的讀者告訴《聯合早報》她的親身經曆。這名58歲的婦女行動不便,需要以輪椅代步,去年6月她在裕廊坊(Jurong Point)購物時被一名銷售員截停,說要送免費禮品,借此吸引她的注意力。
“那個免費禮品是食物容器,然後他就說可以來我家提供免費吸塵服務,我就同意了。”
婦女表示自己在事後已經後悔,打電話叫對方不要上她家,可對方堅持要來,噩夢就這麽開始了。
她說:“他下午5點多上來我家,一直到7點半都不要離開,而且只是隨便吸塵一下子,就一直在推銷吸塵機,然後他還說自己的婚姻有問題,老婆嫌他沒有錢要離婚,叫我幫幫他,讓我聽了心很煩,也很同情他。”
這名婦女最終不勝糾纏,也開始心軟,同意以3600元購買一架吸塵機,但由于身上沒錢,所以只給對方100元訂金,並簽署一份銷售協議。
對方離開後,婦女打電話告訴兒子時,才覺得自己受騙,所以向消協投訴,並尋求援助取消銷售。
消協在文告中說,根據消費者保護條例,如果商家“不請自來”,消費者有權在簽署直銷協議後的五天內取消協議。然而,商家如果是在得到消費者同意後上門,這項條例就無法保護消費者。
因爲這並不算“不請自來”,所以消費者必須小心應對這種上門銷售服務。
接受上門銷售須注意
如果真的接受商家上門銷售,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求對方出示文件證明身份和業務合法性;
二、不要在壓力下簽署協議,如果對方不願離開可以考慮報警;
三、必須持有銷售協議的副本,包括所有的條件和價格詳情;
四、可以的話選擇擁有直銷協會(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簡稱DSAS)認證的正規直銷公司。
消協鼓勵消費者在遇到上門銷售的糾紛時,撥打61000315或通過消協網站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