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離婚的男子,在家開煤氣爐點香煙,恐嚇與母親同歸于盡,結果驚動警方到場疏散同座組屋居民。男子幾次引燃爆炸不成,最終妥協關掉煤氣,投降前再抽最後一口煙。
恐嚇傷人案發生于去年5月12日晚上,在東部一座租賃組屋的單位內。
被告桑安克(38歲)面對七項控狀,包括刑事恐嚇、動粗、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以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雜項法令和個人保護令等控狀。他認罪後,昨午被判坐牢三年又三周。
據案情,事發晚上9時30分,兩罐啤酒下肚後,被告開始對當清潔工的母親(59歲)大呼小叫。母親在這之前已注意到,被告因與女友吵架而心情不好,時常拿她出氣。
過了一會兒,被告出外繼續買醉,約一個小時後滿身酒味回到家,一見到母親又發酒瘋。
情緒激動的被告走進廚房,又開煤氣爐又點燃香煙,恐嚇要與母親同歸于盡,他對著母親大叫:“我們一起死吧!”母親嘗試上前關掉煤氣爐,但遭被告推開。
被告站在煤氣爐附近,一邊抽煙一邊繼續嚷嚷要與母親一起尋死。他也鎖上住家大門,阻止母親離開,過程中還把她推倒在地。
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在單位門外嘗試勸被告冷靜下來,同時派人手疏散同座組屋居民,並在組屋樓下鋪設氣墊。經警員勸導後,被告答應讓母親離開單位,但他仍拒絕關掉煤氣,甚至開始用剪刀自殘。他不顧警員勸阻,再度點燃香煙,所幸沒有引起爆炸。
這時候,站在門外的警員已嗅到明顯的煤氣味,被告又一次嘗試引燃爆炸,但沒有成功。
被告最終妥協關掉煤氣,然後要求警員讓他抽最後一根香煙。他抽完煙後怒打壁櫥兩下,才走出單位投降。
被告也被控違反個人保護令,在面簿發表不雅貼文騷擾前妻,並通過短信恐嚇妻子,倘若看到她與其他男人一起,就會殺了她。
國家法院法官梅希納斯(May Mesenas)昨天下判時表示,被告開煤氣點香煙的罪行嚴重,除了傷害家人,也會殃及公衆。法官勸被告在出獄後,尋求治療根除他的酗酒問題。